解除代持股协议的方式如下:
1、经实际出资人和代持股人协商一致解除;
2、在出现代持股协议履行不能、一方明示违约等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时,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协议。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责任:
1、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诚实信用;
2、按时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3、遵守公司章程;
4、公司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或者擅自抽逃出资;
5、追加出资义务和补足出资义务;
6、公司债务的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五十个以下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情形,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仅由一个股东出资设立。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是例外情形。”
公司破产清算还债后,原股东如果没其它违法行为,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只是按法律规定,股东如果任职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第二,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经过评估作价后一样可以作为出资。
第四,土地使用权。
承担风险,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过错,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应向本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由于法定代表人属于并且通常又具有股东身份,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发起人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向本公司或其他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的财产是独立于股东的财产的,股东一旦出资,他出资的财产就转化为公司财产,股东就没有权利予以撤资了,否则涉嫌抽逃出资。当然,也并不是说股东出资后就一定不能撤资,但会有很多的条件和限制。比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通过有效决议,同意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下,那股东就可以撤资,但程序相对复杂,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且通知债权人等,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予以撤资。
________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________(下称公司)于年月日召开公司股东会会议。会议就公司向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并由________提供股权质押一事,作出如下决议:
一、公司股东会同意公司向________当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并以拥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的股权质押给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该借款的期限、价格等具体条款详见公司与________有限公司签订的《》。
二、________同意以其拥有的公司________%股权,为公司向有限公司的借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股权质押的具体条款详见与________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
三、在上述股东会决议的范围内,由股东会授权的代表人来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不必另行经股东会确认。
四、股东会授权________代表公司全权办理该借款与股权质押事宜,其所签署的股权质押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公司承担。本决议是公司与________有限公司签订的《》、________与________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的组成部分。
此致________有限公司
股东签字:
申请人:有限公司(公章)
年月日
股权出质人:年月日
企业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如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等等。
所需文件如下: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3.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及交割合同;等。”
实践中挂名股东的情况也很复杂,其情形也各不相同。
通常,挂名股东没有出资,也没有承诺出资。在这种情况下,实际出资者的动机就决定了能否认定公司股东的资格。如果实际出资者挂名他人的动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可以认定为公司股东,通过办理更正登记手续,恢复其股东的本来面貌。如果实际出资者的动机是规避法律,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不予认定其公司股东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而在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形成意思合意的情况下,挂名股东对于以其名义出资是事先同意的。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挂名行为如果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挂名股东为公司股东,其名下实际出资者的资金应按照债权债务关系处理。如果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挂名者和被挂名者都不能认定为公司股东。对挂名行为的法律后果,挂名者和被挂名者应承担连带责任。
所有的企业在注册和发展的过程中都是需要有股东进行出资认购的,同时当事人在认购了企业的股权后都是可以担任企业的股东,那么股东在认购企业股权时可以通过资本出资或者是以知识产权的方式进行,同时在经营的过程中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将股权进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