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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质押行为是对股权处分权进行了限制,质押的股权不得转让,但不影响质押人享有表决、分红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100人看过2024-01-17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以其出资承担公司的民事责任,如果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的责任,代持股东没有滥用职权侵害公司利益的,不承担公司的风险。
  • 131人看过2024-01-17
    强制执行公司没有钱一般不可以执行股东。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存在出资瑕疵的,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113人看过2024-01-17

    股东股权的变更需提供的资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股东身份证明;

    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546人看过2024-01-17
    1、到辖区工商所填写并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
    2、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办理注销手续。
    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单位终止经营活动,应当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程序和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参照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
  • 150人看过2024-01-17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

  • 100人看过2024-01-17

    小公司注销流程如下:

    一、成立清算组,完成清算工作;

    二、到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三、注销税务;

    四、报纸公告四十五天后注销公司;

    五、注销营业执照;

    六、工商注销;

    七、注销基本银行账户。没有规定公司注销需要收取费用,但如果代理机构注销,则需要支付代理费。


  • 100人看过2024-01-17

    1、由清算组负责人亲自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的文件(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注销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

    4、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注:可由我局通过市资源平台获取相关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文件;否则需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5、若是设有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还需要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需要验原件);

    6、清算报告(原件1份)(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或确认);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8、登载清算公告的报纸(原件1份,公告之日起45日方可办理注销登记);

    9、申请材料无法加盖公章的情况需要提交公安机关公章缴销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公章遗失登报声明(原件1份);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140人看过2024-01-17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有义务补足公司出资不足部分,如果在公司破产是股东仍然不能补足,只能起诉该股东,不足部分会变成股东个人债务,由股东承担责任。当然实际上能否真正追讨到受股东是否有经济能力的影响。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 113人看过2024-01-17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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