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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投资,是企业购买的其他企业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与长期股权投资不同,长期债权投资是企业购买的各种一年期以上的债券,包括其他企业的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债等。债权投资不是为了获取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债权投资只能获取投资单位的债权,债权投资自投资之日起即成为债务单位的债权人,并按约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报送相关资料和办理扣缴(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具体计算方法为:

    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

    其中,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税金、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公司股权转让时缴税时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报《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

    2、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3、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股权转让扣缴申报之前),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等。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股权变更小股东不同意如果达到了公司作出决议的标准,那么其实小股东不同意的话,也是没有办法阻止的。公司增资应当由股东会决定。公司增资通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由董事会提出增资议案,然后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召开股东会,并就此进行表决。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公司章程有更高要求,则以公司章程为准)。

    投资(包括增资)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多数股东不应当强迫少数股东增资,因此,在作出增资决议的同时,应当规定不同意增资的处理方法,比如由同意增资的股东认购不同意增资的股东的增资份额。若如此,公司的股份将按照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比例重新计算,未增资的股东的股份就会因此被稀释。此外,也可以由同意增资的股东以公平价格(比如公司净资产)收购不愿意增资的股东的股份。但是,对于同意增资的股东而言,如果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其就有增资的义务,不履行增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向已足额认缴新增资本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不可以,如果公司一直亏损,如股东需退股可以,但是不能减少实收资本,因为公司是有限公司,以股东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实收资本是指企业的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我国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因而,在投资者足额缴纳资本之后,企业的实收资本应该等于企业的注册资本。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可以分为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
    直接转让是指出让人将属于自己的股权直接转让给受让人;间接转让是指出让人与股权并非通过双方意思一致的方式转让,包括继承、公司合并等情况。
    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的现实意义在于,部分股权转让交易如果从直接转让变成间接转让可以实现避税的效果。
    股份制公司的管理层有权回购属于自己公司的股权,但是一定要在满足以上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回购,同样,股东也可以用退股的方法实现减少投资资本,但是无论是做什么,都要遵循法律原则的情况下进行,这样才能使自己做出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否则,恐怕会给自己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有限公司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1.争议解决约定: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

      鉴于:

      1.甲方系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________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甲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2.乙方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100人看过2024-01-17

    1、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

    2、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4、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个人独资企业转让股权如何缴税

    个人独资企业股权转让缴税方式:其转让所得应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比照契税的免税规定。

    二、个人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企业名称)(以下简称“企业”)于年月日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设立,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企业”全部财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企业”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以下称资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资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币万元的价格将其在“企业”的全部资产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日内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式一次性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保证

    甲方保证在对上述资产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财产,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保证资产未被查封,并保证资产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企业”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其他约定

    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甲方):

    年月日

    受让方(乙方):

    年月日

  • 100人看过2024-01-17
    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董事会、监事会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一些“重大事项”。就算小股东不在董事会、监事会,只要持股3%,都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交议案。股东大会需要讨论这个议案。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行使转让权也是股东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如果觉得公司的董事、高管违法违章,损害公司利益,只要持股1%,就可以“代表公司”向法院起诉他们。这就是代位诉讼权。
    所以,就算是1%的股东,都是悬在董事会、管理层头上的利剑。
    7、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如果持股10%,觉得有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可以在董事会、监事会都不召集的情况下,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甚至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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