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流程是:
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
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
符合一定条件才可以贷款、营业执照具体贷款条件有: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当地市范围内户口;
(2)在当地有固定的经营场地或地址、经营合法、有稳定、足够的经营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
(3)能提供合法、足值、易于变现的抵(质)押
一、个人经营:
(一)申请条件:营业执照满一年、或者实际经营满一年(提供一年的租赁合同)满月一年。
(二)准备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许可证、开户许可、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章程和验资报告
2、近6个月对公和对私流水
3、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近两个月租金单或者水电费发票
4、如果租房提供租房合同及近2个月水电费单一张、如果是自己有房、提供房本复印件及2月水电费单据(如果银行抵押、需提供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5、近期或者在执行的上下游合同、最好是再执行中的(没有在执行的合同授信额度不会超过十万)、或提供个人名下POSS机小票
6、身份证复印件。外地有房提供房本、有车提供行驶本、(全要复印件即可)。
(三)流程:提出申请-递交资料-等待审核-放款。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一)申请条件:营业执照满一年、或者实际经营满一年(提供一年的租赁合同)满月一年。
(二)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负本)(通过当年年检)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通过当年年检)
4、公司章程
5、开业验资报告
6、贷款卡(写明密码)
7、企业近3年财务报表及近期月报
8、企业简介
企业法人及股东需要提供的资料
2、股东身份证及履历证明
3、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及履历证明
4、董事会或股东会成员签字本原件
所谓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
债权转股权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2、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3、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异地办理分公司需要的手续: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