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商标进行全类注册,即在所有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上进行商标注册,至少也应该覆盖尽量多的相关类别。将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类别,甚至整个分类表中所列出的全部商品和服务的类别同时予以注册。
2、组建专门的部门或者委托专业的机构进行常年的商标监测,一旦发现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即采取相关措施,以避免商标被侵权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3、进行国际商标注册,尽快在其他国家进行商标注册,取得商标的保护权。目前国内知名品牌在香港、澳门等地被抢注的情况严重,所以适时地关注国际注册,可以在国际上保护本企业商标的声誉,保护企业巨大的商业价值。
4、申请驰名商标认定或省、市著名商标的认定,最大限度的保护商标。与普通的商标相比,驰名商标具有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信誉好、影响面广、权利高度确定以及能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等特点。我国现在给驰名商标保护的范围最广、力度最大,可以说被国家认定为驰名商标是对商标最好的保护。
食品经营者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延续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有效期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延续许可决定之日起计算。
举办者应当履行下列服务管理义务:
(一)与场内经营者签订商位租赁协议,就经营、管理等事项作出约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制定场内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安全生产、价格公示、诚信经营、信用评价、治安保卫等经营管理制度,配备具备相应能力的食品安全、治安保卫、环境卫生等工作人员;
(三)督促经营者明码标价,并在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
(四)按商位划定的要求设置交易区,分区标志清晰,制止违规占道、扩摊、搭建或者流动经营等行为;
(五)查验并留存场内经营者的相关证照信息及食用农产品、食品的合格证明、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等;
(六)为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制品的经营者配备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设备,督促经营人员穿戴符合有关规定的工作衣、帽、口罩,持有有效健康证等;
(七)统一提供或者督促经营者使用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设置符合数量和称重范围要求的复检计量器具,并负责保管、维护或者监督检查;
(八)按照规定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配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安全警示标识并保持完好,开展防火检查,保障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九)承担场内市容秩序管理责任,依法规范管理菜市场配套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对违反规定停放车辆、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等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十)承担菜市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人的责任,在固定地点配备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督促经营者分类投放垃圾,及时清扫场地、清除地面积水,保持环境卫生设施及责任区整洁、环境卫生设施完好,劝阻、制止经营者和消费者场内乱扔垃圾和杂物、乱倒污水等行为;
(十一)承担排水设施养护管理责任人的责任,维护、疏通场内排水管道,清淘雨污水窨井以及预处理设施,保障排水设施通畅、污水达标排放;
(十二)病媒生物预防与控制,指定工作人员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病媒生物灭杀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市场环境病媒生物密度,使之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般商标注册需要13个月左右,具体流程如下:
1、形式审查(约20日):商标局对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手续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若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机构编定申请号,确定申请日,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实质审查(约9月):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禁用条款、不具有显著性、存在近似商标等)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3、初审公告(3个月):商标初审公告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
4、领取注册证(约1个月):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
商标转让流程一般需要8-10个月左右的时间。买注册商标在商标法的规定为转让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是可以转让的,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国家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文件到发出转让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1—2个月;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起4—6个月时间,国家商标局对提出转让的商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刊登核准公告并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具体办理流程:
(一)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
(二)填写《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备案登记材料。
幼儿园应当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 打骂、猥亵、恐吓、侮辱、虐待、歧视幼儿,或者指使他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行为;
(二) 向幼儿宣讲有恐怖、暴力、迷信等内容的故事;
(三) 播放不适宜幼儿观看的影像;
(四)使用电视、投影等电子产品超出合理次数,或者每次使用时间超过十五分钟,每日总时长超过一小时;
(五)向家长索取财物或者要求提供与保育教育工作无关的便利,随意扣留、没收幼儿物品;
(六)在正常的保育教育时间内安排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并额外收取费用;
(七)要求或者变相要求家长购买教材、教学辅导材料;
(八)在保育教育活动中遇突发危险时,擅离职守、自行逃离,没有优先保护幼儿安全;
(九)组织幼儿参加商业性质的表演、竞赛活动;
(十)泄露其在保育教育工作中获取的幼儿及其家庭成员个人信息;
(十一)其他侵犯幼儿人身权利或者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可以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也可以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
请表包含事项
(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
(2)排污单位环评批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材料;
(3)排污单位污染物因子: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4)排污单位污染物治理: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方案等信息;
(5)排污单位生产参数:主要生产设施、产品及产能、原辅材料、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环节等信息,及其是否涉及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情形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