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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33人看过2024-01-18
    卫生医疗许可证申请所需资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7)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8)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即可。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 276人看过2024-01-18

    申请:

    (1)凡国家列入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证管理的产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及时通知本地区的有关企业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并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和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企业应按申请书的要求实事求是填报相关内容,并将填写好的申请书(一式三份)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必要性)],报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
    (3)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7天内负责对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后报送当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地15天内集中统一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133人看过2024-01-18

    一、商号权和商标权同属知识产权项下的识别性标志权。商标权和商号权的权利冲突类型主要为:一是在先注册商标权与在后登记商号权之间的冲突;二是在先登记商号权与在后注册商标权之间的冲突。

    二、商标权与商号权权利冲突纠纷案件是新类型案件,在规制该类行为的法律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处理两权纠纷案件要坚持以下原则:

    1、诚实信用原则。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是认定行使商标权与商号权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需要,是指导案件处理的依据和灵魂。

    2、保护在先权利原则。贯彻在先权利原则要求在后形成的权利的设立和行使不得侵害他人在此之前已经形成的合法民事权利。

    3、禁止混淆原则。无论是商标注册审查中对商标本身显著性和识别性的要求,在企业名称登记时对企业名称之间存在相同或相似情况的禁止,还是在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场合侵权的认定,都要遵循禁止混淆原则。

    在处理具体案件中,上述原则应统筹兼顾,综合运用。

  • 275人看过2024-01-18
    公司注销后商标在正常情况下是3年失效,三年不使用的商标会被撤销。一般商标局不会刻意去查询。但已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任何人都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撤销注册商标申请,国家商标局受理撤销申请后,会发信通知注册人提供法定期限内的使用证据,如未能及时提供,商标将会被撤销。
  • 226人看过2024-01-18

    商标授权转让的时间一般来说是6-12个月。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是可以授权转让的,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1、国家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文件到发出转让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1—2个月;

    2、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起4—6个月时间,国家商标局对提出转让的商标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刊登核准公告并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4、商标转让所需时间共6-12个月。

    商标授权期限关键看授权人的商标的使用期限,一般的商标使用期限是10年,满10年可以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申请,又可以使用10年。商标授权期限可以自己跟授权方协商具体多久。


  • 143人看过2024-01-18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条件有: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
    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
    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免造成主债务人的重复履行。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怠于通知主债务人,致使主债务人善意地再为履行时,保证人也丧失追偿权。
  • 177人看过2024-01-18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 145人看过2024-01-18

    保证合同要包括哪些内容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 149人看过2024-01-18

    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
    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
    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免造成主债务人的重复履行。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怠于通知主债务人,致使主债务人善意地再为履行时,保证人也丧失追偿权。

  • 157人看过2024-01-18
    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4、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5、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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