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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人看过2024-01-18
股东名册,是指公司记载有关股东及其股权状况的簿册。股东名册应当包括法定内容,不包括此内容者不能称为股东名册。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如下:
1、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
2、股东名册具有对抗效力;
3、股东名册具有免责效力;
4、股东名册的相对效力。股东名册对公司以外的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其法定内容有: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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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人看过2024-01-18
企业持续无法继续经营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应对:
1、梳理债权债务,提出清算方案取得债权人和投资人的认可后,自主解散;
2、公司继续存续会对公司股东产生重大利益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解散;
3、公司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4、公司如果具有一定优势,因为资金链断裂定陷入经营困难的,可以申请破产重整,盘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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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人看过2024-01-18
合伙经营资金由出资人共同来管理。如果相互信任是可以交由一人打理,只要做好账务就好了。在协议中确定资金管理。要运用公司管理的模式,以合同、协议约定双方的出资比率和形式,资金使用的方式,制约的形式,以及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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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人看过2024-01-18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也不能随时要求分割企业的财产,当合伙企业发生某一合伙人退伙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对其退还财产份额,因而合伙人也只有在其因各种原因退伙的条件下方有权要求企业分割财产,退还其出资及其他合法权益。
全体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按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或债务承担比例分担,或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应考虑造成亏损合伙人的过错责任。对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分割合伙的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债务。入伙的原物退还时原则上退还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折价处理。合伙终止时,对合伙财产的处理以协议为准,协议未约定的,以出资额为依据;等额的,由多数人决定;不等额的,按出资额占全部合伙额多的意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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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人看过2024-01-18
自然人独资的公司不可以增加股东。该企业只能有一个投资人,要想增加股东的要转变公司类型,变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他类型的公司。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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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人看过2024-01-18
出资瑕疵的股权,可以转让。 瑕疵出资的股东与足额出资的股东除《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际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即除瑕疵股东在自益权方面受到限制外,瑕疵出资股东与足额出资股东一样,享有股东权利公司股东出资虽然有瑕疵,但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时,股东应当是按照公司章程认缴出资比例或股份来承担责任。所以,股权出现瑕疵,主要是因出资瑕疵而致,但仍享有股权可转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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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人看过2024-01-18
股东享有股东权利与其出资与否没有直接关系,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实际出资多少并不能影响股东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利行使。
股东权或者股东权益简称股权,泛指公司给予股东的各种权益或者所有的权利,具体的是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股东权包括股东与财产有关的各种权益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各种权益,是集财产与经营两种权利于一体的一种综合性的新型的独立的权利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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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人看过2024-01-18
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主体就像一层面纱将公司与股东的责任分开,即使公司财产不够偿还公司的债务,公司股东也不受公司债权人的追索。公司经合法注销程序以后,丧失法人主体资格,公司和股东对公司以前的债务均无需承担责任。
但是根据《公司法》第20条规定,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公司被注销后在特定条件下存在承担股东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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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人看过2024-01-18
对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其股东权利是否应当受到相应限制,我国公司法也未作出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也无相关的司法解释。
从公司法的规定看,股权分红的权利和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均依据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若某股东虽然认缴了出资,但并未实际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则该股东只能以其实际出资所占比例行使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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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人看过2024-01-18
注册资金和公司实有资本可以不一致的。
事实上,注册资金和公司实有资本可以不一致的情况在很多的注册公司中都会出现,毕竟公司的注册资金很多都会作为公司的周转资金,需要在日常的业务中发挥作用,不过建议不要在注册公司时因为想要显示公司的实力而虚高注册资金的金额,因为这样会让公司承担潜在的法律责任,写得越高,责任也就越大。
1、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注册资本是在注册或增加注册额度的时候体现的,而实收资本是企业在接受所有者投资即可发生。
2、比如,甲需要成立一个公司,那么甲必须确定注册资本额度,比如1000万,那么在下一次增加注册资本前,这个数额是不变的,一直都是注册资本;接受投资者投入100万,则实收资本增加100万,这个时候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就不一致了。
3、注册资本是一个可变动的固定值,一般情况不会变;而实收资本是随时可变动的,两者可以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