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没有年检这说法,统称网上年报(年审);另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不需要每年进行年审的,只需要于每年1月1日-6月30日前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年报)。
1、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2、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因此个体户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时间在2024年1月-6月。
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所以具体规定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公司债务承担是公司债务的移转的一种方式,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实践中公司债务承担最容易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相混淆,公司债务承担具有以下特点:
(一)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公司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事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
(二)基于债权产生的抗辩权也随债务承担移转。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这一点无论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都适用。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
(三)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例如附随于主债务的利息债务,随着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第三人。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如保证债务不当然随主债务移转于第三人,除非保证人同意。
发票是企业进行账务处理的依据和原始材料。所以,进行旧账清理,需要以发票为基础。这就需要财务人员对发票和凭证进行整理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重新进行账务处理,登记账簿。
2、已发生的成本费用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入账,当年的费用一定要计入当年的损益。所得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必须是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年底结账前应对所有预提、计提、待摊费用项目进行清理,防止企业已发生的成本费用遗漏,防止造成跨年度费用入账的情况,一般来说应尽量避免大额成本费用跨年度入账。
3、各项往来账
财务人员应对企业本年度的应收、应付往来账项余额与供应商或客户核对清楚,尤其是长年往来交易额比较大的账项,年底结账前科目发生额及余额应重点关注。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确定为坏账,对于不再支付的应付账款,取得相关证据并经内部审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进行旧账清理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4、企业税费缴纳情况
为确保企业税务安全,财务人员在进行旧账梳理时,要总体计算一下企业的税负情况。具体需检查:企业的税金缴纳是否及时足额,有无漏缴,对当年的各项税费做一个总的分析,再计算一下当年的税负情况,与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作一个比较,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的税务进行适当调整。
5、个人借款
在进行旧账清理期间,还需关注股东个人借款及员工借款中是否有属于工资奖金、分红分配方面的款项,长期未收回的款项应及时处理。
网上注销公司,需要先网上申请,然后受理,分情况办理注销。网上申请注销步骤如下:
1、登录网上税务局,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登记”菜单,点击“税务注销”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2、在“纳税人经办人”中选择经办人(若经办人没有选择项的,请在网上税务局办税人员中维护)和选择“注销原因”,录入“注销原因说明”后,点击[查验]按钮
第二步:查验
系统完成查验后,会根据查验结果给出对应的处理方式,提示即办或一般注销流程办理建议。以下有三种情况,在线即办、承诺即办、一般注销流程办理步骤:
1、【在线即办】符合即办资格和即办条件,且不存在其他未结事项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存在一条监控通过,“即办条件验证信息”和“其他条件验证信息”不存在红色监控),系统提示符合即办注销要求,下方会出现[提交]按钮
(1)申请提交,点击提交按钮,进行在线办理税务注销
(2)签名,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
系统将自动进行税务登记注销,同时提示制作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
(3)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点击“确定”,跳转到“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界面,输入税号和身份证号后,点击“下载证书”可下载,点击[下载通知书]
该通知书也可至“网上税务局首页——税务注销预检——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界面进行下载。
2.【承诺即办】符合即办资格和即办条件,但存在其他未结事项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存在一条监控通过,“即办条件验证信息”不存在红色监控,“其他条件验证信息”存在红色监控),纳税人可按“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系统下方会出现[查看《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按钮,点击该按钮,查看、打印该承诺书
如需办理注销的,请携带该承诺书和相关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3.【一般注销流程办理】不符合即办资格或即办条件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任一条监控均未通过,或“即办条件验证信息”存在红色监控),按一般注销流程办理。如有未结事项,系统将在页面中显示[查看《税务事项通知书》]按钮,可查看并打印(具体通知书样式同上)
如需办理注销的,请携带相关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