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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0人看过2024-01-18
    保证债务的承担包括八种情形:
    1、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没有份额的保证责任)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2、按份共同保证(按份共同保证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约定份额的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3、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就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和某项商品交易行为提供保证,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额限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则依法承担保证责任)的不特定债权确定后,保证人应当对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余额承担保证责任。
    4、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5、第三人向债权人保证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在履行了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义务后,不再承担责任。未尽监督义务造成资金流失的,应当对流失的资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6、保证人对债务人的注册资金提供保证的,债务人的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不符,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保证人在注册资金不足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指债权人可以任意选择债务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
  • 124人看过2024-01-18
    (一)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一般保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可见,先诉抗辩权的存在使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成为一种纯粹的补充责任。同时,债权人仅于诉讼外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后即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亦有权拒绝其主张。债权人必须通过法律途径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并经法院强制执行,这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
    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的一项权利,保证人既可以选择行使,也可以将其放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出现以下情况时,不管保证人的主观意志如何,保证人均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权利的。
    (二)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在连带保证责任中,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其承担保证责任不再以债权人先诉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为前提。这是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最为重大的区别。可见,保证人在连带责任保证中承担的责任更重一些。
  • 126人看过2024-01-18

    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
    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
    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免造成主债务人的重复履行。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怠于通知主债务人,致使主债务人善意地再为履行时,保证人也丧失追偿权。

  • 138人看过2024-01-18

    商标更改公司名称需要的时间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商号不变):时间半年左右

    1、变更前的商标受理书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证明文件原件;

    3、变更后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4、申请书和委托书盖变更后公司公章,变更前的公章及执照不用。

    5、变更文件为外文的;应提供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二)如果是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时间半年左右

    1、变更前的商标受理书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不需要工商变更证明;

    3、变更后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4、申请书和委托书盖变更后公司公章,变更前的公章及执照不用。5、更文件为外文的;应提供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 156人看过2024-01-18

    股东会决议范本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第章第______条的决定,本公司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了第______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会议共______人参加,代表______%表决权,经代表______%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做出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

    2、同业公司住所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

    3、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

    4、同意公司延长经营期限,为长期或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5、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大写)万元,由____________(大写)万元增加到____________(大写)万元,其中:

    原股东______(填写姓名)增加______(大写)万元(填写出自方式)____________出资;

    新股东______(填写姓名)增加______(大写)万元(填写出自方式)____________出资;

    6、同意股东____________(填写姓名)将其持本公司的______%的____________(填写出资方式)出资,共计____________(大写)万元,以____________(大写)万元转让给______(填写姓名);

    7、股东增加(转让)出资后,本公司新的出资结构如下:

    ____________(股东姓名)出资____________(大写)万元,其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_(实物、货币、无形资产)占____________%;

    8、同意变更出资方式,股东____________(姓名)原以____________(出资方式)方式出资的____________(大写)万元,变更为______(大写)万元____________(出资方式)方式出资;

    股东______(姓名)

    9、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会议选举____________(姓名)为执行董事,免去____________(姓名)执行董事职务;选举____________(姓名)共____________(数字)人为监事,免去____________(姓名)监事职务;聘任______(姓名)为经理,免去______(姓名)经理职务;(或会议选举(姓名)为董事长,免去(姓名)董事长职务;选举____________(姓名)共____________(数字)人为认为董事,免去____________(姓名)董事职务;选举______(姓名)共数字人为监事,免去(姓名)监事职务。

    全体新老股东签字并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 219人看过2024-01-18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抄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袭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百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度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 557人看过2024-01-18
    一、申请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3、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受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三、现场审查
    1、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企业生产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2、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审查部自接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审查部自收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3、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由审查组承担,审查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审查组对审查报告负责。
    四、样品检验。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1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受到样品后,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标准中对产品检验有特殊要求的,按标准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周期超过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报送时限时,材料报送时间以检验完成时间为准。
    五、程序。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六、后处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当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 207人看过2024-01-18

    经营绿色食品的批发市场、配送中心、专卖商店、专柜及餐饮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提供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出示相应的绿色食品质量检测报告;
    (二)禁止出售已经受到污染的绿色食品;
    (三)凡超过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期限的产品,不得继续以绿色食品名义销售。

  • 227人看过2024-01-18
    具体的许可证申办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许可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2、审查。许可机关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审查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和是否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3、受理。许可机关初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4、现场核查。许可机关按照法定的权限与程序,对申请单位或个体经营户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5、审批。许可机关对申请人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6、发证。许可机关向申请人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7、公告。许可机关对核准许可事项予以公告。
  • 440人看过2024-01-18
    针对无证销售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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