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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8人看过2024-01-18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关于高新企业认定流程是怎样的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高新企业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而高新技术企业是创新型国家建设中最重要的创新元素,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制定了大量的扶持政策。为了使这些政策真正落实到高新技术上,国家要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认定,具体来说:

    (一)引导企业发展方向

    (二)促进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三)促进企业技术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落实

    (四)引导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

    (五)引导企业规范内部管理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高新企业认定流程是怎样的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47人看过2024-01-18
    1、减资
    一旦采用这种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通过这种直接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但这种做法的弊端是会直接缩减公司的财产规模,降低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需要通过严格的法定减资程序进行,必须对现有的债务进行清偿或者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程序较为复杂。
    2、替代出资、追偿债务
    由其它股东替代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该股东的资格继续存在,股权得以圆满,同时,替代出资的股东取得向该股东追偿的权利。如果追偿失败,或该股东无力清偿,替代出资的股东应有权选择继续追偿或直接取得该项股权抵偿替代履行的出资。如果替代出资的股东选择了取得股权抵偿出资,那么未出资的股东即丧失相应的股东资格。
  • 144人看过2024-01-18

    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在行纪合同中,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人是行纪人。行纪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其为有偿合同,行纪人对于自己为委托人购进或者出售的物品,妥善保管委托物应当是行纪人履行义务的一项重要义务。其具体实施应以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条件,并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进行保管。

  • 138人看过2024-01-18
    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
    1、保管物必须是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的,如果保管物在保管合同成立之前或者保管期间届满以后毁损、灭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的,而不是由于不可抗力、第三人侵害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
    3、法定的免责情形不存在。
  • 129人看过2024-01-18

    根据规定,因无权代理而签订的合同有以下三种情形:

    (l)根本没有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是指签订合同的人根本没有经过被代理人的授权,就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的合同。

    (2)超越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有代理关系存在,但是代理人超越了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与他人签订了合同。

    (3)代理关系终止后签订的合同。这是指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原有代理关系,但是由于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完成或者被代理人取消委托关系等原因,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已不复存在,但原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 165人看过2024-01-18

    (一)当事人一定要认真填写设备情况。

    设备情况主要是约定租赁的标的物及其范围。如果租赁的标的物及其范围不清楚,则有可能引发这样一些争议。

    (二)在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出租方的营业执照、租赁资质、机组人员操作资格,以及建委和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 135人看过2024-01-18

    “代理人”如果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即本人的名义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效果,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归于本人的。

    我国《民法典》第171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迫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139人看过2024-01-18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 144人看过2024-01-18
    一、公司注册后,如果没有股东变更情形出现的,不需要变更股东。

    二、如果出现以下情形才要变更股东:

    (一)股东转让股权;

    (二)股东死亡继承人继承股权等。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121人看过2024-01-18

    (1)明确合同主体

    签订行纪合同首先应明确合同主体,即委托人与行纪人的名称(姓名)以及单位、地址、职务(职业)联系电话等。

    (2)委托事务的种类(合同标的)

    委托人委托行纪人要办的事项。如是寄售还是代购、代销?并提出具体要求。

    (3)价格

    主要指所行纪的货物或劳务等价格。行纪事务为代销代售的,应明确最低或最高费用标准。

    (4)行纪事务的具体要求

    主要指对行纪货物或劳务的要求。如行纪内容为购销货物时,应对货物的名称、种类、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有关事项予以明确规定。如行纪内容是劳务的,其具体要求也应详细明确。总之,具体要求越细越好,防止在具体要求中用那些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容易使人产生误解的词语。如一堆、一车、一捆之类用语。

    (5)酬金

    在合同中应明确行纪人应得的酬金数额、给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6)保管责任

    在合中应载明委托人要求行纪人在购销货物时的保管责任,特别是在寄售货物时,须对所寄售物品情况详细明确于合同条款中,除应明确名称、种类、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外,还应对包装、瑕疵等情况予以明确规定。

    (7)违约责任

    行纪合同当事人双方对违反合同义务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方式应予以明确规定,以防止发生合同纠纷守约方、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处理时无所遵循。

    (8)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是指在合同中应约定,当发生合同纠纷,双方自行协商不成时,是选择到某仲裁机构仲裁,还是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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