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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人看过2024-01-18
    公司分立是需要进行相应的登记的。公司需分立的,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并按《公司法》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处理债权债务义务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217人看过2024-01-18
    总公司可以为子公司担保,但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总公司与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各自以自己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子公司如果不能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无法直接向总公司追偿。
  • 147人看过2024-01-18
    1、债权性,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其他债券一样,也规定了利率和期限。
    2、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
    3、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者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
  • 119人看过2024-01-18
    未经证监会批准的股权转让有效。证劵监督管理机关在法律上被规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为全国证劵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但在实践中还拥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目前,无法律明文规定股权转让需要证监会的批准,只有国资股份的转让需要批复,而且也不是证监会来批准。普通投资者,甚至是大股东的股份转让,可以直接通过二级市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但是要发布公告。
  • 175人看过2024-01-18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公司无法清算,不能清偿债权人债务的,债权人可要求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
  • 2849人看过2024-01-18
    根据4C 理论,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员工、投资人四个维度为企业的重点,承载着企业的愿景、资源、资金、人力贡献,因此从这四个维度来设计股权是科学的。
    创始人:创立企业极其艰辛,创始人清楚最关键的是掌握企业控制权,来给企业灌输自己的血液。创始人当然拥有较大的股权。
    合伙人:创始人创业伊始会拉一帮人创业,有人提供技术、有人提供资金、有人提供资源,这样企业开始的时候能搭建框架正常运转,合伙人为创始人的左膀右臂,当然需要一部分股权来激励(8-15%)
    投资人:投资人在企业需要融资的时候参与起来,投资人就是为了资本孕育资本,一般签订对赌条款,股权占的比例较小。
    核心员工:员工的目的就是为了挣钱,加上股东身份的认同感,人才对企业来讲至关重要,企业需要预留10%—25%的股权留住、吸引更多的人才。考虑人才价值型企业越来越多,这块核心员工的预留比例会加大
  • 140人看过2024-01-18
    (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1、分立后的企业分得的有效资产与其分担的债务基本相当,或分立后的企业资产足以保证其履行所分担的债务的,一般宜按分立协议的约定确定债务承担主体。
    2、分立协议约定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企业分立导致债务转移,根据“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的基本法理,债权人应为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另外,企业分立行为一般为企业的单方行为,企业分立时关于债务承担的协议不具有约束、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二)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 752人看过2024-01-18
    1.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2.实质区别在于权利义务行使承担方式不同: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他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股东是股份制企业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 127人看过2024-01-18
    企业在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债权人就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债务起诉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债权,股份合作制企业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向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
    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债权,则股份合作制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
  • 155人看过2024-01-18
    在企业并购中,详细了解企业并购的步骤,并制作全面的工作计划,有助于妥善处理好企业并购中复杂的关系。
    基本流程为:明确并购动机与目的→制定并购战略→成立并购小组→选择并购顾问→寻找和确定并购目标→聘请法律和税务顾问→与目标公司股东接洽→签订意向书→制定并购后对目标公司的业务整合计划→开展尽职调查→谈判和起草并购协议→签约、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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