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前期费用股东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平均承担。
公司法对于股份公司发起成立的费用作了约定《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平均承担。
公司成立前期费用股东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平均承担。
公司法对于股份公司发起成立的费用作了约定《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平均承担。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但是对这个规定还是有大多数人不能够理解。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商标注册人的权利。
现在商标注册人的权利
①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②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③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④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⑤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
⑥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⑦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对于软件企业而言,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即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我们一起来了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实际应用是怎样的吧。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实际应用
一,提高软件版权归属认定的效率
在版权纠纷案中,当事人是不是软件的版权人,是判断审理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的基本前提条件。因此,软件版权归属的确定需要保证明确,软件版权登记制度是为了版权人提供一个高效快捷的证明选择途径,软件版权登记提高了版权归属的效率有利于运用著作权创造价值的机会。
二、交易安全性促进了著作权价值的利用
版权保护制度的出发点是在保护创作者的利益诉求和精神诉求,而创作软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产品的商业价值,实现经济效益。如何实现商业价值。基本路径就是,版权出资,专利许可,以及转让版权的权利利用。而这几种交易情况都涉及到交易安全问题,版权登记证明能够很直观的呈现出版权人享有的权利,发货,剑的名称,版权号时间和首发时间以及与软件源文件的信息等。
三、为版权融资提供前提
根据物权法的第227条的相关规定,质权出资登记时已经设立,所以版权治权采用的是登记生效主义。申请人申请质权登记,应该提交质权合同之前,合同用一般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基本信息,被担保的种类和数额,出资版权的内容和保护期,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和期限,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等。在签订质权合同的同时,出资人还需要出示权利凭证。很明显,出资人可以展示权利凭证,也就是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证书,当银行作为质权人时,首先要求的是提交相关的软件版权登记证明,申请计算机版权登记是以计算机版权进行融资的前提。
四、享受政策优惠与重点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是享有税收优惠的条件。国务院印发的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指出,要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互联网软件产业的免减税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营业税等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实际应用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公司成立前期费用股东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平均承担。
公司法对于股份公司发起成立的费用作了约定《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平均承担。
公司成立前期费用股东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平均承担。
公司法对于股份公司发起成立的费用作了约定《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平均承担。
销售返利形式:
为激励经销商,很多企业都会制定返利奖励政策,目的是通过返利来调动其积极性.返利是指厂家根据一定的评判标准,以现金或
实物的形式对经销商进行奖励,它具有滞后兑现的特点.通过对销售返利的处理降低本企业的销售收入,从而降低销售利润.
在商业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和及时回款的目的,企业通过采取以下方式: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商业返
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例如:在一个月内,销售电磁炉30台,赠配套橱具10套;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例如:读者来信中,让利2.1万元若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返还百货公司,即为直接返还货款;
3、冲抵货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购买2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购买至5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5%,以此
类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货款中扣减.
根据应纳税凭证性质的不同,印花税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具体税目如下:
一、购销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二、加工承揽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五、财产租赁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六、货物运输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七、仓储运输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
八、借款合同
征收范围: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九、财产保险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十、技术合同
征收范围: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
征收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和商品房销售合同
十二、营业账簿
征收范围:生产、经营用帐册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
公司成立前期费用股东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平均承担。
公司法对于股份公司发起成立的费用作了约定《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平均承担。
公司成立前期费用股东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平均承担。
公司法对于股份公司发起成立的费用作了约定《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平均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