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已经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设立的财会咨询、会计服务等机构,可向审批机关申请代理记账资格。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涉及股权转让和交换的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需要新旧股东签字。
(5)变更后股东为夫妻的,需要补签夫妻财产分割证明。
股权转让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规定期限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
(三)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对此,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四)注意核查股权出让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拟受让的股权股份是否有作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注意验证股权出让方有无签署过含有禁止或限制拟出让股份转移条款的合同、协议等文件,股权出让方有无司法裁判或其他原因而限制本次拟出让股份转移的情况。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标明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5、营业执照正、副本。
1、公司高管、和基本信息的确认
注册一家公司,首先要准备相应的人员及相关信息,例如股东、注册资金、注册在哪个区县等
2、公司名称缺点
在基本信息准备好后,确认好后,才可以登记公司的相关信息,办理公司注册手续。
3、网登
把相应公司信息以纸质的形式或线上录入的形式,提交到工商部门。
4、地址材料
在网登之前,要准备公司的地址,房产证复印件及住所证明,这个是网登要登记的材料
5、工商审核,
审核一般是看公司名称、地址、人员信息等,都没有问题,即可领取营业执照
6、刻制章
到这里就是在获得营业执照之前,需要办理的所有流程,也是需要我们准备及应做的事项
服装属于消耗品,所以一直以来服装都是需求量比较大的产品,如果您看好服装行业,想要创立自己的品牌,那就一定要有自己的商标,通过服装商标转让来购买一枚商标使用是非常明智的选择,那么服装商标转让要怎么办理?有哪些转让形式?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服装商标转让要怎么办理
服装商标转让一般可分三种形式:合同转让、继承转让和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在实际的服装商标转让案例中,最常见服装商标转让是通过合同转让方式达成目的,故而也算是一种服装商标的转让交易。
1、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或协议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的。
2、继承转让是指个人及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的。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商标转让是指由法院等公权力机构进行商标归属判决后发生的商标转让。
服装商标转让无论是个人办理还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都需要到商标局进行手续办理,其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其大致时间、申请文件准备及费用如下:
1、服装商标转让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商标持有人(即服装商标的注册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3、将公证书、合同和双方身份证明文件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一般是500元)。
4、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服装商标转让的相关手续办理完成之后: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如果原商标注册人未经许可继续使用该商标用于商品将属于违法行为。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服装商标转让要怎么办理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一)接收资料。登记窗口接收纳税人报送的申请注销、清税申报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受理条件的,制作《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或《清税申报表》交纳税人签字确认,纳税人免予填写表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制作《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和《清税申报表》时,除“税务检查意见”、“批准意见”外,应逐栏填写,如遇无法填写内容的栏次划斜线。
(二)受理审核。注销登记窗口对纳税人涉税资料受理后,通过金三系统查询判断纳税人是否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对不符合简易注销的纳税人,推送到风险管理科,实行一般程序注销。
(三)注销调查。个体纳税人个体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单位纳税人由风险管理科根据纳税人相关风险疑点初步判断风险等级,对风险等级高的纳税人由风险管理科实施检查,对风险等级低且无退税的纳税人可由风险管理科推送至税源管理单位核查,若涉及出口退税企业,需货物与劳务税科对出口退税业务进行审核,审核完毕签字确认后转交风险管理科检查。注销调查环节原则上需10个工日完成,风险管理科根据检查进度操作金三系统检查时限的中止或终止程序,大厅对接近到期日的注销调查工作及时提示风险管理科。
(四)注销终审。大厅根据风险管理科和税源管理单位核查结果及其他资料对纳税人终审注销。
(五)资料归档。风险管理科和税源管理单位将核查资料传递至大厅,大厅按照税务征管档案管理要求收集、清分、整理成册,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