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现经营亏损是转让好还是注销好,要依据企业自身的情况而定,企业注销与转让都有一定的优点缺点,不能一概而论。
公司转让的优缺点:
公司转让就是把公司的法人、股东存在工商、税局、银行等信息变更给需要购买的人,原公司信息还是存在的,但已经与自己完全没有关系了,无任何风险,所以相比之下,公司转让就省时、省力、又省费用了。
省钱:公司转让的过程中,即时零转让,也不用出任何费用,除非税务那边有未完结的税款,但这种费用无论公司注销还是转让均需企业缴纳。但如果企业有不错的资质或特点,甚至还能在转让的过程中,有一笔不错的转让收益。
省力:公司转让的事宜可以全程委托,自己只需中途到场确认转让即可。
省时:公司转让如果顺利,前后最多只需十五个工作日,如果税务局办税利索的话,甚至有可能七个工作日,就完成全部证照的转让。
1、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3、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第一、从公司的经营范围
在代理注册公司有很多,外面各种广告也铺天盖地,但是比较正规的、诚信代理机构不是很多,这个时候创业者就需要了解一个企业到底有没有代理登记企业权限,这一点可以从公司经营范围里查找,看经营范围里有没有“企业登记代理或者企业登记代理服务”,如果没有,创业者就需要提高警惕,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从这里我们可以发现,找代理需要有资质才能放心的依托,否则真的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
第二、可以看公司规模
这个可以从两个方面述说,首先看公司人员,到办公室之后看看公司有多少人办公,如果10个人以上算是规模还可以的公司,如果就两个人那就要时刻提醒自己。然后,看公司办公室大小,100平米左右还是规模还是可以的。如果办公室租赁在居住的小区里面,这样的代理可能就比较小,也有可能不是很正规的代理机构,这个时候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第三、省钱
找代理注册为什么会省钱呢?找代理不是要花钱更多了吗?若是你需要做实收资本的审查,即所谓的验资,但又想自己公司有充足的流动资金!代理公司可以提供代验资手续,出验资报告!这样同时可以保证公司流动资金充足,也可以保证验资到位,其实就是为你省下了这笔钱!如果你是选择认缴就基本上没有什么时候费用,比如盖章的费用,如果是代理去盖章,比企业自己去刻章要便宜很多,因为代理机构走的是批发的价格,而企业自行刻章走的是零售的价格。
第四、一站式服务省心
公司注册代理机构除了能注册公司外,还能够帮助企业办理注册商标,代理记账,财税策划等业务,企业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在这些不必要的项目上,同时可以全心投入自己的运营上来。对于刚创业的企业来说,业绩才是最重要的,因为新开企业存活下来才是最基本之道,否则什么也不用说了。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和代码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2)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等;
(3)发票领购簿、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已开具的发票、作废的发票;
(4)公司近三年申报表、年报表、利润表、总账、明细账、账本凭证;
(5)公司注销登报的报纸原件两份
(6)税务异常需解除非正常才能注销;
(7)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
(8)法人出面采集头像;
(9)公司的其他资质证件;
建筑资质跨省转让一般采用资质分立的方式,根据住建部2024年发布的《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对资质跨省转出有明确说明:企业在分立等过程中,如果在两个省注册了公司,需经资质转出的住建部门同意后,由资质转入的住建部门负责初审。
大体来看,办理建筑资质跨省转让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环节:
1、在资质接收的目的地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
2、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资质迁移手续;
3、迁移成功后,受让方企业对子公司进行吸收、变更。
股东以其出资承担公司债务,如果股东如实出资的,转让股权后不承担公司债务,如果存在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情形的,转让股权后仍然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步:到商务部门(所在区外经贸局咨询办理)申请内资变更外资企业,取得商务部门同意变成外资企业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
第二步:在内资企业所在登记部门申请迁出为外资企业,取得迁出通知书。提交材料及要求如下:
1、申请人须向内资登记部门出示商务部门同意变成外资企业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该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2、公司出具的书面申请报告(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如跨登记部门须移交档案的,还须由外资登记部门在该报告上加“同意迁入”意见)。
第三步:在外资登记部门申请内资企业转外资企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