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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3人看过2024-01-19
    1、以自由转让为原则:
    自由转让就是说股东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完全按自己的意愿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但这并非绝对的自由,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防止利用转让活动进行不当行为,对有些股份的转让有必要的限制。
    2、股份转让的场所:
    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股份转让的方式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转让记名股票,须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份转让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无记名股票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3、股份转让的限制:
    我国公司法对股份转让的限制主要有: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国家股的转让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除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公司股份和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外,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份的受让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 153人看过2024-01-19
    如果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购买转让股权,则由其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如果协商不成,则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则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处理。
  • 321人看过2024-01-19
    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
    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
    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 236人看过2024-01-19
    一般而言,发行价格随发行人的实质经营状况而定。这些因素包括公司现在的盈利水平及未来的盈利前景、财务状况、生产技术水平、成本控制、员工素质、管理水平等,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利润水平。
    在正常状况下,发行价格是盈利水平的线性函数,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时,应以利润为核心,并从主营业务入手对利润进行分析和预测。
    主营业务的利润及其增长率,是反映企业的实际盈利状况及其对投资者提供报酬水平的基础,利润水平与投资意愿有着正相关的关系,而发行价格则与投资意愿有着负相关的关系。在其他条件既定时,利润水平越高,发行价格越高,而此时投资者也有较强的投资购买欲望。
    当然,未来的利润增长预期也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为买股票就是买未来。因此,为了制定合理的价格,必须对未来的盈利能力做出合理预期。
  • 163人看过2024-01-19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37人看过2024-01-19
    1、根据有关规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主办券商)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2、根据规定,退市公司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时应携带身份证。
    3、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
    三板市场又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标准意义上的“三板”不同,它没有接纳新公司股份“上市”的职能,它承担的职能仅限于处理历史遗留的法人股市场以及主板市场退市企业的股份流通问题。
  • 213人看过2024-01-19
    首先,要在地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申明公司要办理注销,不再经营。同时公司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其内部债权债务、税款、职工工资等情况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清算小组成员要到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手续。接下来,就可以依此办理国地税、工商和代码证的注销手续了。其中工商注销一定要在刊登注销公告45个工作日之后方可进行。
    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续。
    提交文件、证件如下: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原因注明“因未参加年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法定代表人×××的警示限制”;
    2、股东会决议或决定;
    3、法定验资、审计机构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 227人看过2024-01-19
    1、公司可以设立独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2、设立独资子公司应符合《公司法》有关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按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3、设立控股公司应符合《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并按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4、控股子公司的名称经母公司同意,可以使用母公司的字号或商号,但不得使用母公司的全名称。
  • 146人看过2024-01-19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流程:
    1、发起人发起。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发起设立。发起人首先要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可行性分析,确定设立公司的意向。发起人有数人时,应签订发起人协议或作成发起人会议决议。协议或决议是明确发起人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
    发起人协议在法律上被视为合伙协议。发起人在公司未成立前,应对他人承担连带的无限责任。
    2、草拟章程。
    章程主要是规范公司成立后各方行为的,它与发起人协议不同。起草章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国外公司法大多数都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予以公证,我国没有这种规定。但我国法律要求章程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签名盖章,报登记主管机关批准后,才能正式生效。
    3、必要的行政审批。
    并不是所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均要经过行政审批,大多数情况下,只要不涉及法律、法规的特别要求,直接注册登记就可。
    4、缴纳出资。
    发起人在签署发起人协议或章程时,认缴出资。如果筹备工作顺利,应办理审查批准的手续也已办理,就应实际履行出资义务。
    发起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5、申请设立登记。
    发起人缴纳出资后,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6、登记发照。
    公司登记机关对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予以核准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开始对外营业。
  • 129人看过2024-01-19
    首部应该这样写:
    (1)标题。居中写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债务人提出申请的,应写明企业法人的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不写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分别写明各自的基本情况,债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债权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被申请人为债务人,应写明其基本情况。
    (3)请求事项。债务人申请的,则写“请裁定宣告申请人破产还债”;债权人申请的,则写“请裁定宣告被申请人破产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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