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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9

    撤销中卫公司变更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申请人向市场监督局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的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过程在3工作日之内办结。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办结。如领取许可证件的,可以在窗口申请后选择邮寄。

  • 467人看过2024-01-19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第十九类商标转让中适合做木地板的商标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第十九类商标班吉注册号16421093

    1909非金属门

    1909非金属板条

    1910非金属建筑物

    1911建筑玻璃

    1912涂层(建筑材料)

    1901木地板

    1902石灰石

    1904水泥

    1906砖

    1907非金属耐火建筑材料

    第十九类商标转让中适合做木地板的商标之欧蝶

    第十九类商标欧蝶注册号:11635525

    第十九类商标欧蝶商品服务列表

    1901木地板

    1906瓷砖

    1909非金属分岔管

    1909非金属、非塑料制水管阀

    1909非金属门

    1909铝塑复合管

    1909非金属水管

    1909建筑用塑料管

    1910非金属建筑物

    1911建筑玻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第十九类商标转让中适合做木地板的商标有哪些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00人看过2024-01-19

    解除股权质押有两个原因:

    一、上市公司提前归还了贷款,或者解除了贷款担保,银行提前将股份全部解除质押。

    二、有大股东或者关联公司进行股权置换,或者反担保让银行将股份全部解除质押。解除质押就是对质押的解除。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100人看过2024-01-19

    个体户一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

    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

    2、附加税费有: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 100人看过2024-01-19
    注册公司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到工商局进行公司注册需要准备的材料
    到工商局进行公司注册的时候需要有公司名称,公司的名称要准备5个以上备选名称,这是非常有必要的,以免出现有已经注册过的公司名称。
    2、准备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
    进行公司注册需要准备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还要准备房主身份证的复印件,要是公司租赁的是单位房产,还需要在房产证的复印件的上面,以及在房屋的租赁合同上面,要加盖房屋产权单位的公章,租赁的公司要是在高新区、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或者是在新站区的居民住宅房,需要给工商局提供房产证原件进行核对。
    3、提供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需要提供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原件,要是公司的注册资金是自己的,就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要是法人在新站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注册公司,法人是外地户口,需要提供法人的暂住证原件。
    4、提供公司全体股东出资比例
    就是具体的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情况。
    5、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
    公司主要经营的业务范围,有的公司经营的范围,涉及到办理公司的资质,或者是办理公司的许可证。
  • 100人看过2024-01-19

    股东参与经营拿工资,股东如果实际参与公司经营,为公司提供了劳动的,从劳动法角度来说,该股东与普通劳动者并无不同,公司仍然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支付相应的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 100人看过2024-01-19
    公司注册地址的要求与普通个人工商门不同,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办公物业,住所不能作为注册地址。注册公司在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时,需要提供房产所有权证和租赁协议的注册地址副本。注册公司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两人以上注册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元。特殊行业必须符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注册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必须达到最低注册资本要求500万元。股东有义务支付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才能注册工商注册信息。
  • 100人看过2024-01-19

    (1)法律依据不同

    (2)管理体系不同

    国有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3)治理结构不同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一般的国有企业董事会则由同级政府派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4)管理者角色不同

    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委托代理关系)。

  • 100人看过2024-01-19

    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有公司名称,公司住所;

    5、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 391人看过2024-01-19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相关知识

    1、未经作品权利人许可,擅自发表其作品

    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未经作者许可,将其创作的作品公开化;

    (2)违背作者的意愿,提前或推迟公开作品;

    (3)不遵从作者的意愿,以其他形式公开作品。

    2、将他人作品用于网络传播,未按约定支付报酬

    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主要有以下情形:

    (1)经法定许可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用于网络传播,但未按规定支付报酬;

    (2)双方签订合同,依合同许可获得作品使用权,但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3)强制许可的使用人未依法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3、未经许可擅自以复制、展览、发行、放映等方式将作品用于网络传播

    以复制、展览、发行、放映等方式使用作品,须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在著作权人授意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合理使用,并支付报酬。

    网络服务企业在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前,双方须就使用方式和使用范围达成协议,网络服务商若超过协议内容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即构成侵权。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歪曲、篡改表现为不经作者同意,对作品进行增删、变更,改编作品的外在表现,损害著作权人的声誉。

    网络环境下,相对于传统媒体,其他人对作品进行歪曲、篡改更加容易,著作权人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更容易受到侵害。

    另外,网络环境下的虚拟身份,也加大了确定侵权人身份的难度。

    5、剽窃他人作品

    剽窃他人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发表权、署名权和复制权。

    剽窃他人作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完全或大部分照抄著作权人的作品,这种剽窃行为比较容易认定;

    另一种也是网络环境下更常见的方式,即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著作权人作品的内容或形式进行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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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行为类型

    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网络著作权侵权大致可概括四类:

    1、未经许可,擅自将网络作品通过传统媒体进行传播;

    2、未经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已发表的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传播;

    3、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网络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转载、传播;

    4、“网络链接”隐形侵权。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行为特征

    1、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权地域广

    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往往超越国界有关的权利就不再有效,就不能再受到这个国家或地区法律的保护。

    甚至在一国范围之内对于权利人的保护就会产生差异,而互联网的无国界性特点,使得在确定纠纷管辖法院和选择适用法律等问题上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

    2、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性

    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尤其是链接技术的发展,使得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较之传统著作权的侵权行为的物质表现形式来讲,网络著作权的侵权方式往往具有非物质性的表现形式。

    3、网络著作权的损害后果更加严重

    由于网络传播的迅捷性,往往一项网络著作权被侵权之后,就会被迅速的重复侵权,相应的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害后果极其严重,较之传统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来讲,波及面更广,造成损害更加巨大,侵权行为在更短的时间内就会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害后果。

    4、网络著作权侵权客体拓宽。

    较之传统的网络著作权客体范围来讲,我们可以看到网络著作权的客体大为拓宽了,诸如网页作品、整体网站作品、基于web2.0产生的博客文学作品,网络文学、艺术、美术、音乐、影像等以计算机电子存贮方式存在的作品。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提高,网络著作权的客体范围不断得到扩大,这也使得网络著作权成为一种动态的权利。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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