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一般要有。
1、涉及购销业务的增值税专票,一般是需要有购销合同和《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购销合同和《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需要与增值税专票一齐钉入会计凭证,以以备查账的。
2、如果只是小金额的服务业增值税专用法票,如酒店的住宿费专票,就可以无需合同。
日用品类商标注册流程具体如下:
1、如果想注册商标,申请人要先弄清楚自己的商标要用于经营什么商品或服务,用于哪个行业。然后再根据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合理地选择商标类别。
2、取一个合适的商标名称,商标名称既要符合自己产品或服务的定位及寓意,又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查询自己想要申请的商标是否已有人注册,或者是否有近似商标。做好商标查询工作后,准备好相关资料,然后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4、支付商标注册费用。等到商标局受理时,会下发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这时候需要向商标局缴纳相关费用。
5、商标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大约需要1个月,形式审查通过后,申请人会收到商标局下发的《商标受理通知书》,如果形式审查不通过,则不予受理。实质审查由商标注册主管机关负责,检测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的规定,检索申请资料,分析对比。实质审查的周期大约是6—7个月,到时候符合要求的商标会进入商标初审公告,申请人会收到公告通知书,而不符合要求的商标会被驳回,下发驳回通知书。
6、商标公告。通过实质审查后,商标会进入初审公告,为期3个月,在初审公告期间,如果没有人对商标提出异议,则商标注册成功。
7、商标证书下发,如果委托了代理机构,证书会下发到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发送给申请人。
需要满足商标注册的基本条件:
1、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视觉不能感知的音响、气味等商标不能在我国注册;
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
商标的显著特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
一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
二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如直接叙述商品质量等特点的叙述性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第二含义”商标注册。
一般要有。
1、涉及购销业务的增值税专票,一般是需要有购销合同和《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购销合同和《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需要与增值税专票一齐钉入会计凭证,以以备查账的。
2、如果只是小金额的服务业增值税专用法票,如酒店的住宿费专票,就可以无需合同。
日用品类商标注册需要的材料:
1、申请主体基本资料
申请注册商标既可以用企业的名义,也可以用个人名义。
(1)如果要以企业的名义申请,需要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如果要以个人名义申请,需要准备个体工商户执照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要签名。
2、技术资料
(1)提供商标的图样或文字,如果需要保护颜色,还要提供彩色图样。
(2)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根据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来选择。
3、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注册成功率较低,选择一个专业的代理公司可以尽可能的规避风险,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因此,现在好多人注册商标都会找代理机构。如果注册商标时要找代理机构,在提供上述材料的基础上,还需要商标代理委托书。
1、如新公司与原债务公司是同一负责人,可通过对债务人原公司的起诉来达到有权传唤新公司负责人的目的,通过法庭问讯来查出原债务公司的资产是否被转移到新公司名下。
2、债权人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新公司只是原债务公司改头换面的公司,就可能通过律师向其负责人出示证据,迫使原债务人积极还款。如果债务人不主动配合,可以诉诸于法律,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证据必须是书面文件和证据。
3、如果原债务公司负责人或股东曾出具过书面还款保证或新公司出具过书面还款承诺,那么可以依此向债务公司负责人或股东或新公司追讨债务。
不一定是越多越好。
待报解预算收入是指工业企业或非行政事业单位当月通过银行交的税金。
建立政府会计适应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必将对我国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产生冲击,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的改革,将逐渐趋向于以一级政府为中心,核算整个政府的财务状况和收支结果。从而,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必将合二为一,共同组成政府会计。
建立政府会计,有利于客观真实地评价政府的财务受托责任,满足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实现其会计目标。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只能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而不能提供整个一级政府的营运业绩和财务受托责任的会计信息,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判断。
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