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管理原则指的是企业税务管理必须遵循的原则,具体包括:
(一)合法性原则.企业开展税务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依法纳税是企业和公民的义务,也是税务管理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
(二)服从企业财务管理总体目标原则.税务管理必须充分考虑现实的财务环境和企业的发展目标及发展战略,运用各种财务模型对各种纳税事项进行选择和组合,有效配置企业的资金和资源,获取税负与财务收益的最优化配置,最终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
(三)成本效益原则.税务管理的根本目的是取得效益。
1、征税项目
(1)罚没物品
(2)退票费
(3)财政补贴收入
2、不征税项目
(1)存款利息
(2)保险赔偿
(3)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根据规定,对逾期缴纳税款应征收滞纳金的,还有以下几种情况:
1.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至海关发现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
2.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海关监管货物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应当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自应缴纳税款之日起至海关发现违规行为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
这里所述“应缴纳税款之日”是指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该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应当以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作为应缴纳税款之日。
3.租赁进口货物分期支付租金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每次支付租金后的15日内向海关申报办理纳税手续,逾期办理申报手续的,海关除了征收税款外,还应当自申报办理纳税手续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0.5‰的滞纳金。
租赁进口货物自租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应向海关申请办结海关手续,逾期办理手续的,海关除按照审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有关规定和租期届满后第30日该货物适用的计征汇率、税率,审核确定其完税价格、计征应缴纳的税款外,还应当自租赁期限届满后30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0.5‰的滞纳金。
4.暂时进出境货物未在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且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向海关申报办理进出口及纳税手续的,海关除按照规定征收应缴纳的税款外,还应当自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0.5‰的滞纳金。
(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二)变更营业执照
(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三)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四)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五)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分公司注销需要多长时间,在我国法律并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分公司注销可能2个月到3个月,要进行工商和税务的流程。
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不属于。
企业法人分为公司法人和非公司的企业法人,不管是公司法人还是非公司的企业法人,其都未法人,具有法律所拟制的独立的法人的资格,但分公司并非是法人,分公司听命于总公司的安排,没有独立的人格,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
适用简易注销的条件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即未开业);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
(3)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即无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