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商标注册程序中初审公告是怎样的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商标注册程序中初审公告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
包括: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接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逸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财物的。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商标注册程序中初审公告是怎样的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商标注册程序中初审公告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商标注册程序中初审公告是怎样的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在用人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员工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但批准权在于用人单位。
员工提出请事假的,原则上应由本人事先亲自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审批单》,明确请假的类型、事由、请假的时间。
再按用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由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如果员工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批准续假而逾期不归的,应按旷工论处。
一般情况下,员工不会存在恶意请事假的情形,这样的结果就是得不偿失,除非是遇到万不得已的事情。
无权。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公司的最大股东是无权不经过法定程序取消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即使是作为这个决定也是无效的。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是不一样的,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履行期满前结束合同的权利义务,而合同终止是指合同的权利义务按约定履行完毕后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1、对于股东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权转让的手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更换出资证明书,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失信股东一般不会受影响。
一、企业失信一般来说是由该企业的法人代表来承担责任的,是不会连累公司股东,除非公司股东有直接责任。
二、一般情况下,基于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股东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但股东滥用权利的除外。股东仅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没有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的义务。
1、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能随意转让,应遵循法定程序进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由法定的一定人数股东组成,转让的一般程序是:股东向董事会提出转让申请,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经法定人数股东同意后方可转让。
2、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基于彼此的信赖而建立起来的,兼有资合与人合的特点,为了维持公司股东彼此信赖的需要,为了维护公司内部的稳定性,保持股东间良好的合作关系,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首先考虑在公司现有的股东间进行。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3、如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受让权。因此,如果股东想将自己的出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须得到其他股东书面声明其放弃优先购买权,在此之后,转让方与受让方才能进行转让股权的谈判,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4、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中最重要的环节,必须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条款内容建议由律师或专业人员起草。
5、股权转让应向工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应注意回避一人股东公司的存在,我国《公司法》除了允许国有独资公司、外商独资公司存在外,并没有赋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合法地位。
另持有股份的董事、监事在公司中因居于特殊地位,他们的出资转让从保障全体股东利益,保障公司稳定的角度应要求更为严格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