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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88人看过2024-01-21

    1、风险调查法:通过保险公司可保的保险来对风险进行识别;

    2、风险列举法:公司的风险管理部门列举出可能产生的风险;

    3、风险中和法:将可能遭遇的风险损失与可能获利之间平衡一下;

    4、财务报表分析法: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等进行分析,识别风险存在的可能性;

    5、现场调查法:委托风控机构对公司风险进行实地调查。

  • 107人看过2024-01-21

    员工入股还要发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106人看过2024-01-21

    1、依法行使知情权

    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中小股东可以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行使优先购买权

    这是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权利。中小股东应当充分利用这一规定来行使自己的这一权利。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7、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

  • 216人看过2024-01-21

    有可能。

    在没有签订设计合同的情况下,要回设计费也是有可能的,但需要证明对方接受了自己的设计,所以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设计师已经做了相关设计,这时需要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

    如果刚交费就反悔,马上书面通知设计师要求其不进行设计,这种情况可以酌情返还部分设计费。

  • 128人看过2024-01-21
    认定双方违约的前提是双方均无正当理由而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如果一方当事人依法行使留置权或双务合同的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同时履行抗辩权),虽然其行为也具有“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表象。
    当然,认定双方违约的前提是双方均无正当理由而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如果一方当事人依法行使留置权或双务合同的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同时履行抗辩权),虽然其行为也具有“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表象,但行使留置权或合同抗辩权构成“违法阻却”,是正当的合法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双方违约。
  • 107人看过2024-01-21

    工资与劳动是紧密关联的。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向公司实际提供了劳动并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公司可依法按月向其支付工资。只要在公司任职就可以有薪酬,和其他职工工资处理方法相同。

    劳动者遭遇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的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 122人看过2024-01-21

    公司债务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43人看过2024-01-21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后,是可以依法赠与的,赠与股份是属于股份转让的行为之一,赠与股份的应该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股权赠与的类型
    (1)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
    指的是股东向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赠与其全部或部分的股权。在此种情况下只是股权比例发生变化或是公司股东人数减少,而不会发生新股东的加入,因此也并不会破坏公司的人合性。因此,股东内部股权赠与与股权买卖形式的内部股权转让形式相同,这种内部股权赠与应当由股东自行行使,而无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
    是指公司向第三人赠与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 135人看过2024-01-21

    1、合理条件强制许可

    《专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2、公共利益强制许可

    《专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条规定,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二条规定,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为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和限制垄断的目的。

    3、从属专利强制许可

    《专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 122人看过2024-01-21

    1、子公司不设股东会,不需要开股东会决议。

    2、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出资成立子公司的,是属于公司的投资计划之一,是需要经过股东会议决定通过后才能执行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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