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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0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劳动者离职前月工资的30%支付。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163人看过2024-01-20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根据《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临时和具体工作的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157人看过2024-01-20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
    我国《劳动法》第五章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的原则,主要根据本地区低收入职工收支状况、物价水平、职工赡养系数、 平均工资、劳动力供求状况、劳动生产率、 地区综合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另外,还要考虑对外开放的国际竞争需要及企业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当上述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截止到目前,我国已有除西藏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并实施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正式公布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对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促进工资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法制化,加强企业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制止部分企业过分压低职工工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 229人看过2024-01-20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按照工资的确定方式,工资可分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励工资、津贴工资等。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六条规定: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包括:
    (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由此可以看出,提成款即提成工资,是计件工资制的主要方式之一,它是职工集体或个人的工资收入按照一定比例从营业收入、销售收入或利润中提取的。这种计件工资形式主要适用于劳动成果难以用事先制定劳动定额的方式计算、不易确定计件单价的工作。如服务性工作、文艺演出等等。
    此外,还有一些销售企业也往往对企业的业务员采取基本工资加提成的工资分配方式。提成款是企业鼓励业务员付出更多劳动的奖励办法,是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基本工资的重要补充。基本工资是固定的,而奖励工资则因人而异。提成款是业务员在完成一定的推销业务的基础上对其超额部分的奖励,属业务员所享有基本工资以外所应得的劳动报酬。
  • 100人看过2024-01-20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法律上所称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指有生命并具有法律人格的个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概念,指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组织。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义务客体或权利客体。它是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没有法律关系的客体作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因此,客体是构成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一个要素。

  • 304人看过2024-01-20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是怎样的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是怎样的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1、不属于现有设计

    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2、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3、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4、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5、富有美感。

    以上就是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是怎样的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00人看过2024-01-20
    商标注册时间要十二个月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申请人提出书面的注册申请后,商标局应当在九个月内审查完毕,并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有人提出异议的,应当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 100人看过2024-01-20

      依据我国商标分类目录表的规定,餐饮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时,申请的类别可以是第43类、第30类、第32类、第35类。

      核心类别

      第43类:餐饮、餐馆、茶馆、酒店、住宿等;

      第30类:咖啡、茶、面包、糕点、甜食等;

      第32类:奶茶(非奶为主);

      第35类:饭店商业管理、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市场营销、进出口代理等;

      重要类别

      第08类:餐具(刀、叉和匙)等;

      第29类:腌腊制品、罐头食品、奶茶(以奶为主)、食用油等;

      第31类:新鲜水果、蔬菜、活动物等;

      第33类:白酒、红酒、葡萄酒、白兰地等含酒精饮品等;

      第39类:物流、配送、仓储等;

      第40类:食品加工、剥制加工、茶叶加工等;

      第44类:营养与饮食指导、保健等;

  • 100人看过2024-01-20

    需要办理一个体户营业执照。

    办理项目:个体工商户开业手续

    办理机构:经营所在地的各工商所和税务所

    申办手续: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须本人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与条件,本人除提出书面申请外,还应提供相关证明(件):

    1、身份证明: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2、职业状况证明:(比如是否待业,是否离休、退职等)

    3、经营场地证明:

    (1)租房协议书、产权证明、居改非的证明。

    (2)进入各类市场内经营的需经市场管理办公室盖章批准。

    (3)利用公共空地、路边弄口等公用部位作经营场地的应提供有关职能部门的批准件或许可证。

    4、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

  • 1100人看过2024-01-20

    1.公司出资形式的法律风险

    我国法律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其他非货币财产权利出资。这里也提醒公司在设立之初,要谨慎选择出资形式,如果出资形式选择不当,公司的设立申请将不被受理和批准。

    2.需要签订合伙协议、公司章程等基础架构的制度性文件来明确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

    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这样的情况,一些初创企业的创业者大多都是较为“熟悉”的人,可能会忽视一些利益、责任分配等问题,可能缺少制度性的文件来规范约束。一旦后期公司的发展遭遇挫折,很容易引起纷争。不是有句话叫,“亲兄弟明算账”,建议公司在成立之初就对这些问题予以明确。

    3.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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