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经程序包括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好申请文件报送到期商标局后,当天就可以取得商标局的报送清单回执,清单回执上面有商标局通过中心的“收讫”章及收文日期,证明商标局已收到相关的申请文件了。清单回执一般不能给客户原件,只能给复印件,因为清单回执原件是代理公司用来跟商标局进行帐务对帐用的。
第二阶段:自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3个月左右的时间发《受理通知书》,收到《受理通知书》即证明申请文件已通过了商标局的形式审查,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每一个商标申请的受理通知书上都有一个申请号,实质审查必须排号按顺序进行,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提前。
第三阶段:受理通知书后约一年至一年半半左右的时间实质审查完毕,通过实质审查的由商标局发布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三个月。
第四阶段:初步审定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由商标局发注册公告,注册公告即证明了该商标已被核准,商标申请人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
第五阶段:自发布注册公告之日起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即可以取得商标注册证。
1.自身主要类别申请保护
企业必须将主营业务的所在类注册商标,比如销售服装,就把服装先注册。
2.必须注册利害关系的行业类别
比如销售饮料类的,需要同时注册农药类别;做食品的,需要同时注册马桶类别,避免他人对自己经营多年的品牌造成负面影响。
3.互联网及广告必须注册
互联网及自媒体时代,因为宣传推广需要,企业产品和服务越来越多地借助公众号、网站平台、手机APP等互联网工具向消费者提供,品牌侵权案件、名字抢注案件屡屡发生。常见的,如第35类,手机APP第9类必须注册。
4.对行业附属的产品类别进行注册
商标注册不仅要对本行业类别需进行保护,附属产品的行业也是需要保护的,如员工服装,以免有一天,公司员工统一服装印个标志,商标拥有者过来要求换衣服。
5.注册相关近似商标,作为防御使用
如果留心的话就会发现好多企业会去傍自己的品牌搞得好像都是山寨的似的,其实这是企业保护自己品牌的一种方法。
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了设立保险公司的具体条件如下:
(1)有符合本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合法的保险公司章程必须符合《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应规定。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
(3)有合格的高级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机构是指具有健全的权力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还应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及公平竞争需要。
注册商标需要以下这些手续:
1、提前设计好要注册的商标。
2、确定商标的使用范围。
3、提前查询商标是否被注册。到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站上查询该商标是否被人注册,如果被注册了就要更改商标后再提交。没有注册即可提交注册申请。
4、提交资料。注册商标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2张、商标的设计图案6张、带本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再交注册费用给商标局。
5、等待商标局的审核。
6、公示期。通过了商标局的初审后,即进入3个月的公示期,任何人有异议的都可以提出,如果没有异议的即可以成功注册。有异议的要进行商标异议答辩,答辩通过后即可成功注册。
7、商标的公布。通过了公示期后,商标局会发文公布该商标成功注册,即可以使用,此时商标即受法律保护。
普通商标的注册申请规费为人民币1,000元/件;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注册规费为人民币3,000元/件。
普通商标的注册申请规费为人民币1,000元/件,且每件商标申请限定本类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10个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个,另加收人民币100元。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注册规费为人民币3,000元/件。规费由国家商标局收取。
注册商标需要提价《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如是公司,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果申请人是内地个人,需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申请人是港澳地区公民,则不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1份
2、在有效期内的主要负责人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一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一份。
3、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一份。
4、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一份。
5、危化证换证企业需提供已过期危化证副本扫描件及复印件
6、换证企业培训内容要有连续性。
7、换证公司准备全体员工近一年度再培训计划、再培训员工档案及员工再培训考试试卷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新办公司准备全体员工近一年度岗前培训计划、员工岗前培训档案及员工岗前考试试卷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8、网上申报表:请企业按照要求填写,将电子版提交至会员部。
9、换证企业需准备换证总结报告一份。
申请注册商标的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构成要素。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显著性。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标志。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