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具商标注册类别。
主要类别有20类,包括床、沙发、衣柜、床垫等。其他家具商标的相关类别包括以下类别:
第6类商标:这主要是一些五金产品,包括一些家具和门窗的一些金属配件;
第11类商标:此类主要包括照明灯、消毒净水器、冰箱、空调洗衣机等家用电器;
第19类商标:地板,木材等;
第21类商标:这一类包括一些厨具和卫生间的卫生器具;
第24类商标:窗帘、日用品、床上用品、床单、毯子、纺织品等。
第35类商标:这一类主要是广告,即一些营销宣传;
第37类商标:室内装饰、家具维修、维修和家具制造(维修);
二,家具商标注册流程
1.商标查询:
家具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申请注册之前,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相同或者近似的查询工作。查询不是商标申请注册的必要程序。查询范围仅限于自查询之日起进入商标局数据库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的商标,不包括处于审查状态的在先权力信息。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参考,不是商标局批准或驳回申请的依据;
2.商标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未经批准注册前,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和包装,或者商标标识不宜一次制作过多,以免因注册受阻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初审公告:
家具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公布。公告三个月后发放商标证书。
1、注册准备
选择注册方式
第一种注册方式: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可以线上注册);
第二种注册方式: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
2、准备资料
准备商标图样共计5张。如果是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需提供着色图样5张,黑白稿1张(建议申请黑白稿,这样后期的颜色可以随意调配);如果是个人提出申请,需提供身份证并递交复印件另外加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是企业申请,则应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递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3、开始申请
递交准备材料。
4、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商品和服务项目共分为45大类。包括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在商标的申请注册时,应严格按照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来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若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则应按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
5、申请日的确定
由于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若您和其他企业发生商标权纠纷,则申请日在先的企业将受法律的优先保护。所以,确立商标申请日十分重要。目前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
确定申请之后会经历商标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三个程序。
在经过商标局初审通过的商标,需要在刊登公告三个月后,无人提出异议才可以注册完成,即日起该商标即受法律保护。注册商标的有效使用期限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6、领取商标注册证
在商标完成注册后,由商标局向注册人颁发证书。
通过代理组织注册的,由代理人向注册人发送《商标注册证》;个人直接办理注册的,注册人应当在接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的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取证书,同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一)领取商标注册证的介绍信
(二)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四)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五)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1、申请商标注册,应当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按类申请。
2、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进行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并具有显著特性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3、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予以修正;未作修正、超过期限修正或者修正后仍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驳回申请,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4、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注册,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办理。
1、商标查询:
家具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
查询不是商标申请注册的必经程序,查询的范围以查询之日起已进入商标局数据库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商标为限,并且不含处于评审状态的在先权力信息,结果不具法律效力,仅仅作为参考,并不是商标局核准或驳回该申请的依据;
2、商标审查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在未核准注册以前,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及包装物,或商标标识不宜一次制作过多,以防因注册受阻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初审公告:
家具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三个月公告后下发商标证书。
2、商标图样IO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的同样大。
3、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时填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得超过核准或登记的经营范围。集团公司或跨国公司如果要以申请人的名义注册某一商标,如其登记的《营业执照》注明经营范围包括其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营业范围,可以提供下属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不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方面与公司申请注册要求相同。
5、商标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文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6、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并需经公证机关公证。
7、外国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须在申请书上填写初次申请国、初次申请日期及申请号,并需在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证明文件的,其优先权请求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