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注册商标的组成。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法条中所说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应具有明显的特色,使消费者容易辨认、识别,易于与其他商品区别开。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的文字、图形。法律所禁止的文字、图形很多,但能够满足上述1、2的条件并不违背社会公德、国家公民形象的,基本都能注册。
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受理后15至17个月左右。
一般商标审核流程:
一、3个工作日左右出受理号,
二、2-3个月左右商标局官网可以查询到信息,
三、3-5个月左右下发纸质受理通知书,
四、9-12个月完成初审,
进入3个月的公告期,期满无人异议则表示通过,等待商标证书打印下发至申请人。
(一)原则。吊销营业执照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或行政法规对企业法人违反法律或法规的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其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终止,在民事诉讼中也不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应当变更该企业的清算组织为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如未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应当变更企业的清算责任人为诉讼当事人。
(二)对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义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依法成立清算组织或确定清算责任人,并以清算组织或清算责任人的名义提起诉讼。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经其清算组织或清算责任人申请,法院应当变更清算组织或清算责任人为诉讼当事人继续审理。清算组织或清算责任人不申请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对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为被告提起的诉讼,法院应当告知原告以被吊销企业的清算组织或其清算责任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原告坚持以被吊销企业为被告的,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经原告申请,法院应当变更清算组织或其清算责任人为被告。原告不申请的,裁定驳回起诉。
(四)诉讼中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如原告是被吊销企业,经其清算组织或清算责任人申请,法院应当变更该清算组织或清算责任人为原告继续审理。不申请的,裁定驳回起诉。被告是被吊销企业,法院应当变更该企业的清算组织或清算责任人为被告继续审理。诉讼中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相关当事人申请给予一定期限成立清算组织或确定清算责任人的,法院可予以准许,该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在该期限内案件中止审理。
【核心类别】
41类-教育服务:提供在线教育服务、教育信息、教育考核服务、组织和安排教育、文化、娱乐等服务、线上培训、录制课件等服务;
43类-托儿所:提供托儿服务、日间托儿所等服务,适用于幼儿阶段的在线教育;
9类-教育类app:在线教育的软件、APP等、可供下载的教育文件、教学视频、教学仪器和设备等;
42类-教育网站服务:教育课程系统维护、提供教育课程搜索引擎、在线教育官方网站等;
35类-机构招生:教育机构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活动,进行广告宣传等、线上学员招收、培训课程线上线下宣传、门店招牌等;
【重要类别】
15类-乐器培训:涉及到手风琴,钢琴、吉他等乐器培训和艺术培训(此类别主要为乐器销售,企业自主或贴牌生产相关乐器企业需要注册)
16类-教育用具:数学教具、教学挂图、教学用模型标本、教学材料(仪器除外)、显微镜用生物样本(教学材料)、教育所配套的书籍,包括书籍、教辅类杂志(期刊)、教学文具等;
28类-教学用具:用于儿童教学的电子游戏器具、体育用具、球类及器材等;
38类-课程直播:教育课程在线直播、提供互联网聊天、教育视频会议服务、提供在线论坛服务,对于开设了网络教学、提供在线教育的培训机构来说,是比较重要的商标保护类别。
37类-设备维修:娱乐体育设备的安装和修理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