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都有商标吗
商标是需要自行注册的,商标是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等组合而成,以及上述要素组合而成的一种可视性标志,是生产者、经营者在商品及其包装或者服务标志上用以区别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
有人说,‘商标是不会说话的最好的推销员。’一句话概括了商标的最大用途。
任何商标都代表了其所依附的特定产品的内在质量和标准,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了生产者或经营者对该产品的质量责任,以保证消费者在竞争的具有商标的同类产品中选择和识别产品。
因此,商标是一种具有创造价值功能的信息资源。通过商标的广泛宣传为消费者所熟知,开拓市场,为企业带来效益。
不注册商标不仅会损害自己企业的经济声誉,还可能侵犯他人商标的专有权,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商标注册分类的作用:
1.对消费者来说,商标可以帮消费者识别不同的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
2.可以客观上起到监督商品和服务质量的作用,有利于市场的规范;
3.商标可以作为企业进行广告宣传,从而增加产品销量;
4.商标可以为企业的产品进行保护,免遭侵权。
商标的初审公告日期和注册公告日期有什么不同
(一)阶段不同。
初审公告日期是商标管理部门将该拟注册的商标进行公告的日期阶段。注册公告日期指的是商标初审公告3个月内无异议后的公告阶段。
(二)性质不同。
初审公告日期阶段的商标并非注册人所享有的专用权。注册公告日期阶段表明该商标的专用权利已归注册人所有。
(三)目的不同。
初审公告日期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通知注册人商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是告知其他人员在该阶段内可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注册公告日期的目的是告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即其他社会公众,注册人已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具体分类选择方法如下:
(1)制成品原则上按其功能、用途进行分类,也可以根据这些制成品的材料或其操作方式进行分类;
(2)多功能的组合制成品(如钟和无线电收音机的组合产品)可以根据产品中各组成部分的功能或用途,把该产品分在与这些功能或用途相应的不同类别里;
(3)原料、未加工品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材料进行分类;
(4)商品构成其它商品某一部分,原则上与其他商品分在一类,但这种同类商品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它用途。
商标注册分类中的第30类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植物类食品,以及调味佐料。在我国,申请注册此类商标需要商标注册人以及商标都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需要申请人是我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局会按照他的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