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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0

    竞业限制的领域一般由双方在竞业限制中约定,主要包括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100人看过2024-01-20

    隐名投资,又称为股权代持或者股权信托,本文为了行文方便,统一表述为隐名投资。无论是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还是外资法司法解释一均没有直接在文字中体现“隐名投资”四个字,但分别在相关条文中就隐名股东问题做出了相应的解释,投资人在运用隐名投资方案时,需要注意三个确认:

    一、实际出资者股东地位的证明文件的确认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3条在股东资格确认之诉的规定中明确:“当事人之间就股东资格产生争议,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享有的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外资法司法解释一就同一问题则以但书的形式作出了类似的规定:“第14条当事人之间约定一方实际投资、另一方作为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实际投资者请求确认其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的股东身份或者请求变更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除外:(一)实际投资者已经实际投资;(二)名义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认可实际投资者的股东身份;(三)人民法院或当事人在诉讼期间就将实际投资者变更为股东征得了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的同意。”;“第15条第一款合同约定一方实际投资、另一方作为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形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该合同有效。一方当事人仅以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或者未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两个司法解释的规定清楚地表明,法院审理股东确权之诉,并不依据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信息,而依赖当事人是否能够证明其掌握取得股权的基础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件。实际投资者的股东地位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情形。

    实务中,出资证明书系重要的证明股东取得原始股东地位的证明文件,但由于中国公司治理结构的不规范,有相当多的有限责任公司并没有向出资人出具“出资证明书”。因此,原始出资的实际投资者应当注意保留银行的汇款凭证,该汇款凭证多数汇给名义股东,其金额应当与实际投资者主张的金额相吻合,并且在隐名投资合同中约定,由公司向其出具“出资证明书”。按照公司法第32条的规定,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以及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盖章。

    而继受取得则依赖于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赠予合同或者遗嘱等法律文件。继受取得的实际投资者应当注意从股权出让方处取得原“出资证明书”。

    二、合法性确认

    外资法司法解释一第15条“合同约定一方实际投资、另一方作为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形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该合同有效。一方当事人仅以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或者未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同样明确实际出资者的出资“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并且在第25条第一款进一步明确“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民法典》合同编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民法典》合同编第52条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实践中,最常见的导致隐名投资合同无效的就是所谓“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众所周知,中国大陆对外商投资企业依然实行较为严格的准入审批的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而言,其投资的领域如果涉及《外商投资指导目录》中限制或者禁止类的投资项目的,则隐名投资合同可能因此无效。同样,即使是非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实际投资者在金融、国家防御以及自然资源相关领域投资的,其隐名投资合同也可能被认定无效。

    因此,实际投资者在考虑通过隐名投资的方式设立企业或者受让企业的股权时,应当事先对拟投资的企业是否存在强制性法律的禁止或者限制性的规定作尽职调查,以避免投资损失。

    三、名义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确认

    在隐名投资中,实际投资者需要注意除了与名义股东之间需要通过一纸《隐名投资合同》确立双方的代持股权的关系外,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同样至关重要。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5条第三款“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外资法司法解释一更是明确“名义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认可实际投资者的股东身份”。

  • 100人看过2024-01-20

    需要资料如下:

    1、集团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集团章程;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6、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行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也就是租赁合同以及产权证复印件;

    11、成员企业加入集团的协议。

  • 100人看过2024-01-20
    “商标使用”的含义区分为以维护商标权为特征的积极使用和在商标侵权判定中的商标使用。这两种含义并不能等同。
    关于商标使用与商标侵权行为的关系,在理论上有的学者认为非营利性组织的非商业性使用也可能构成侵权,而大多数观点则倾向于认为判定商标侵权应以商业性使用为前提。在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情况下判定商标侵权的前提条件是被告的行为属于商标使用。
    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基本行为必须是在商业标识意义上对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使用,也即被诉侵权标识的使用必须是商标意义上的使用,或者说必须是将该标识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使用。倘若所使用的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等标识不具有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这种使用就不是商标意义上的使用,不会构成对于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一般来说,对于直接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其认定需要以被述侵权行为构成商标性使用为前提。而对于商标间接侵权行为或共同侵权行为则往往不属于商标使用行为。
  • 100人看过2024-01-20

    (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并不适用于每个劳动者;

    (2)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3)竞业限制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4)竞业限制补偿: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由于受到协议的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大幅缩小,甚至于失业,因此对劳动者进行补偿成为必要。法律没有规定补偿的具体标准,实践中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5)违约责任: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法律没有对违约金的标准作出规定,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 100人看过2024-01-20

    和办公用品属于商标分类第16类1613群组;

    经路标网统计,注册和办公用品的商标达29件。

    注册时怎样选择其他小项类:

    1.选择注册(纸牌(扑克牌),群组号:1605)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3.45%

    2.选择注册(不属别类的纸,群组号:1610)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3.45%

    3.选择注册(和办公用品,群组号:1610)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3.45%

    4.选择注册(照片,群组号:1607)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3.45%

    5.选择注册(文具,群组号:1611)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3.45%

    6.选择注册(纸板,及其制品,群组号:1609)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3.45%

    7.选择注册(美术用品,群组号:1617)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3.45%

    8.选择注册(文具或家庭用粘合剂(粘合材料),群组号:1615)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3.45%

    9.选择注册(装订用品,群组号:1610)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3.45%

    10.选择注册(纸板,及其制品,群组号:1604)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3.45%

  • 100人看过2024-01-20

    拟注首先确定册商标的类别

    1、查询阶段:知识产权专家进行精密的查询及分析、提供专业判断给出相应策略、保护客户的最大权益。

    2、内部受理:我司聘请商标局离职及退休专业审查员对商标进行排查,以保证高效通过率。

    3、正式受理

    4、形式审查:确保申请注册商标书式填写正规、卓一知识产权承诺:形式审查100%通过

    5、初审公告

    6、注册成功

  • 523人看过2024-01-20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受理应提交哪些材料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受理应提交哪些材料

    (一)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涉及专利的,应当提交专利证书、专利公告文本、专利权人的身份证明、专利法律状态证明;涉及商标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证明文件,并由投诉人签章确认,商标权利人身份证明;涉及著作权的,应当提交著作权权利证明、著作权人身份证明;

    (二)涉嫌侵权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三)涉嫌侵权的理由和证据;

    (四)委托代理人投诉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受理条件:

    一、投诉人必须提供他人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相关证据,如著作权的侵权复制品、网站的销售信息等。如果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受理。同时,必须向投诉处理机构陈述他人构成侵权的相关理由。

    二、投诉人必须提供侵权人的相关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码、网站信息、电话号码、单位名称、住所等相关信息。

    三、投诉人需提供自身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等,以便告投诉处理机构知投诉处理结果。若委托他人进行投诉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四、向投诉处理机构提供证明自己是相关知识产权的产权人,如版权登记证书、原稿等。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受理应提交哪些材料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00人看过2024-01-20

    注册商标需要以下这些手续:

    1、提前设计好要注册的商标。

    2、确定商标的使用范围。

    3、提前查询商标是否被注册。到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站上查询该商标是否被人注册,如果被注册了就要更改商标后再提交。没有注册即可提交注册申请。

    4、提交资料。注册商标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2张、商标的设计图案6张、带本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再交注册费用给商标局。

    5、等待商标局的审核。

    6、公示期。通过了商标局的初审后,即进入3个月的公示期,任何人有异议的都可以提出,如果没有异议的即可以成功注册。有异议的要进行商标异议答辩,答辩通过后即可成功注册。

    7、商标的公布。通过了公示期后,商标局会发文公布该商标成功注册,即可以使用,此时商标即受法律保护。

  • 100人看过2024-01-20

    公司名义申请: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色公章,“必须清晰”,如果你要省点朱砂油墨的话,商标局会随时给你个补正通知书,那就又要等上一年了

    2、提供要注册的商标名称(logo)

    个人名义申请: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

    2、提供要注册的商标名称(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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