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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人看过2024-01-20
1、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分配。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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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人看过2024-01-20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
1、直接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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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人看过2024-01-20
1、清算组的责任是如实上报公司资产,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若是因此给债权人或者是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未经依法清算就注销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2、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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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人看过2024-01-20
1、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
2、股东可以决定转让给哪个股东,转让多少股权。 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事项,其他股东应当在30日内答复:
(1)30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
(2)其他股东超过一半同意转让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3)不同转让一半以上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同意转让或者购买股权的,视为同意转让,配合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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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人看过2024-01-20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于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可以按以下情形处理:
(1)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2)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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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人看过2024-01-20
1、董监高损害了公司利益的处理: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
4、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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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人看过2024-01-20
1、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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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人看过2024-01-20
1、受让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的帐务进行全面审计。
2、聘请律师对目标公司财产进行清产核资。
3、在股权转让合同中设置债权债务排他声明,即转让方承诺不存在已经披露的债权债务之外的其他债权债务。
4、转让方承诺目标公司财产不存在披露之外的他方权利限制、抵押、质押,不存在额外为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或者保证;
5、由转让方或者第三方对转让方的承诺进行担保或者保证;
6、对股权转让进行公告,催促债权债务人行使权利或者履行债务;
7、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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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人看过2024-01-20
1、合伙人应当根据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与退伙人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2、退伙时有未结算的合伙企业事务的,结算后清算。合伙企业财产份额退还方式由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或实物。
3、退伙人对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4、合伙人退出合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债务;
5、合伙协议未约定损失分担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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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人看过2024-01-20
企业自行清算申报债权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