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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64人看过2024-01-2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42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 169人看过2024-01-2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38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
  • 147人看过2024-01-21

    可以。

    从2024年开始,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年度结束后,再统一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上述规定一直没有改变。

  • 147人看过2024-01-21
    1、没有的,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2、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 175人看过2024-01-21

    不需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有关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无需进行专项备案。


  • 170人看过2024-01-21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 134人看过2024-01-2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 192人看过2024-01-2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8号)第十一条规定,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 144人看过2024-01-21

    可以。对于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已经领用税控装置并进行了票种核定的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后可以继续自行开具专用发票,不受税务总局目前已经推行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试点行业的限制。

  • 1505人看过2024-01-21
    1、首次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最高数量不超过25份,普票不超过50份。

    2、对新办纳税人来说,根据相关规定,首次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普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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