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收取。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 90号)规定:“八、自2024年5月1日起,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本通知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办理退税。
社会团体,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并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非营利法人。会费,是指社会团体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的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团体会员的会费。
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取得的其他收入, 一律照章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购进货物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一)增值税遵循征扣税一致的原则,征多少扣多少,未征税或免税则不扣税。购进的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货物及其他应税行为,并非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也就无权要求抵扣税款。
(二)增值税是对消费行为征税,交际应酬消费是一种生活性消费活动,并且交际应酬消费和个人消费难以准确划分,因此规定交际应酬消费和个人消费都不予抵扣税款。
(三)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兼用于上述项目的可以抵扣。因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项目发生兼用情况的较多,且比例难以准确区分。政策选取了有利于纳税人的特殊处理原则。
(四)纳税人购进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无论是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还是兼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原因是由于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涵盖面非常广,往往涉及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没有具体使用对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根据我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纳税人有以下几类: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个人;
2、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其中,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政策依据有两个,
一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是根据《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1、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月销售额15万以下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的数据显示,2024年在我国有55.8%的小型企业没有融资需求,有14%的企业融资需求在100-500万元之间,是小型企业融资需求最多的区间。在微型和个体经营者中仅有28.4%的企业没有融资需求,而39.6%的微型和个体经营者融资需求在10-50万元。
1.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起3至5个年度的关联交易。
2.企业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与预约定价安排适用年度相同或者类似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可以将预约定价安排确定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追溯适用于以前年度该关联交易的评估和调整。追溯期最长为10年。
1、依据《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2、纳税人申报缴纳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需要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三)同时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