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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08人看过2024-01-21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失业金可以领取,但是需要还符合领取失业金的其他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且需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

    1、取失业金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 130人看过2024-01-21

    一、要约阶段的风险防范

    要约阶段的风险主要包括:

    (1)把要约误认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常见的邀约邀请有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

    (2)要约内容不当,对己方有不利的条款;

    (3)要约撤回不当,要约已经对方承诺,合同已经生效,错误的认为要约已经撤回;

    由于要约一经对方承诺,合同就宣告成立,只要该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会在双方间产生约束力。因此,企业在给他人发要约时,一定要注意以上的问题,一旦对要约的内容考虑不清楚,或为与他人签订合同把自己接受不了或无法接受的内容写入要约,这样一旦对方给予了承诺可能就会给企业造成风险,要约撤回时一定要确认对方承诺尚未做出。

    二、承诺阶段的风险防范

    在承诺阶段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1)承诺方式不当;承诺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做出,不要未经书面承诺直接以行为的方式给予承诺,以免给自己造成风险;

    (2)把新要约当承诺;产生这种原因主要是在承诺的过程中对对方的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以至把新要约当成承诺,误以为合同已经成立,最后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企业在作出承诺时候应以通知的方式做出,如果在要约明确了承诺的时间,则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应特别注意的是,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一致,不能作出实质性变更。

    企业如果接到对方的要约,应在对方要求的承诺期限进行承诺,并不要对要约做出实质性的变更。

    如果承诺以后,发现承诺对自己不利,则应及时撤回承诺;有效的承诺撤回的方式应以书面的方式做出,并在承诺到达对方之前到达对方,才为有效。有效的利用承诺撤回权可以避免许多的风险。

    三、本方履约能力的风险防范

    本方履约能力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签订合同时,不考虑或较少的考虑本方是否具备履约合同约定的能力,盲目的签订合同后无法履行合同将会导致更大的损失。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充分的考虑本方的履约能力,如本方的履约能力能达到拟签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可以签约,否则应慎重考虑订立合同。

    四、合同成立并生效的风险防范

  • 119人看过2024-01-21
    注销之后可以起诉,起诉主体是股东。

    1、企业注销登记时经过清算的:

    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2、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登记:

    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的注销登记中承诺偿债,债权人既可以对清算主体或承诺偿债人择一而诉,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也可以二者为共同被告要求二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另一种情况,被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如有权利义务承受人,可应其申请直接变更其为诉讼主体;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

  • 116人看过2024-01-21

    法定代表人无权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属于股东的权利。

    但公司法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所以公司法人是没有权利解散公司的。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251人看过2024-01-21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著作权与版权有何区别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著作权与版权形成机制不同

    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而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在我国,作品一经创作产生,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自动依法产生著作权。

    2、著作权与版权主体不同

    版权在狭义上是指出版者权,出版者为主体。在我国,只有国有出版机构才能作为版权的主体,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而客观上,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也就是说自然人是作品的唯一事实作者,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和民事主体,只有在特殊情况中才可以成为“法定作者”。

    3、著作权与版权客体不同

    出版者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

    4、著作权与版权期限不同

    在我国,作者授权出版者出版的作品具有一定时限。著作权人同出版人共同协商并签约产生出版时限,并规定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10年;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其中某些内容具有一身专属性的权利理应受到永久的保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截止于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

    5、著作权与版权内容不同

    以我国为例,出版者对其出版作品享有的版权,包括专有出版权、版本权、出版作品的形式和内容的修改权、删除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以上就是关于著作权与版权有何区别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73人看过2024-01-21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首先双方要就转让金额分别缴纳0.05%的印花税;如果是溢价转让,转让方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公司内部股权转让也是需要交税的。

  • 129人看过2024-01-21

    首先,《公司法》第71条第2款规定,当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此处的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是股权转让,而此处的“转让”范围具体如何确定?《公司法》未予明确规定。一般认为,该处转让包括有偿转让也包括无偿转让,如赠与、股权置换、强制执行。

    其次,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后,《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所以,股东将股权赠予他人时,不得以无偿或者未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反悔。

  • 116人看过2024-01-21

    法定代表人无权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属于股东的权利。

    但公司法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所以公司法人是没有权利解散公司的。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107人看过2024-01-21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127人看过2024-01-21

    版权转让的期限需要看双方的具体约定,但版权,即著作权本身是有保护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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