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49人看过2024-01-31
    技术服务类合同可以备案。
    术合同的认定登记是当事人的自愿行为,而不是国家对当事人规定的一种强制行为,也就是说并不是每一个技术合同都要到技术合同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末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 123人看过2024-01-31
    1.一般保管合同
    就是在通常情况下的保管合同,即寄存人根据其与保管人的约定而将其特定物保管于保管人处,并于合同终止时取回保管物的合同。
    2.消费保管合同
    又称不规则保管合同、种类物保管合同,是指保管物为种类物,当事人双方约定保管人取得保管物的所有权,而仅负以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返还寄存人的义务的合同。
    与一般保管合同相比较,消费保管合同以下3个特点:
    第一,保管物为种类物,并且一般是货币或者其他可替代物;第二,保管物的使用权按照约定转移于保管人,保管人可以在保管期内对保管物加以利用;第三,保管人返还保管物时,可以用相同品质、种类、数量的物品替代。
    3.法定保管合同
    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成立的保管合同。当事人之间只要具备法定条件,就形成保管合同关系,不需要当事人另行约定。法定保管合同的保管人通常是旅馆、餐饮店、浴室和法定的经营者,寄存人则是顾客。
  • 133人看过2024-01-31

    (一)代位权。

    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代位权的要件:需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倘若债务人没有对外的债权,就无所谓代位权;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债务人应当收取债务,且能够收取,而不收取;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已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

    对于代位权的行使,只要具备代位权的条件,债权人即可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以自己的名义请求第三人向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对第三人、债务人和债权人本人都会产生法律效力。

    (二)撤销权。

    当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行为,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

    1、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3、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4、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5、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 138人看过2024-01-31
    合同撤销权属于专属权,撤销权的主体依法律规定只能是当事人自己。在代理人行使撤销权的时候,代理人是代理本人来行使撤销权的,当然,也需要经过本人的授权方可行使。
  • 198人看过2024-01-31
    合同有一方的手印和印章,但不是红色的,如果法律未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要红色的手印和印章,则是有用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按手印,都是可行的。
  • 132人看过2024-01-31

    一般来说,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而没有盖章只是程序问题,只是没有盖章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有特别说明的除外,例如没有盖章就是无效的合同或者没有公司盖章该合同不生效之类的。在交易活动中,“签字盖章”是许多法律的基本要求。


  • 166人看过2024-01-31

    一、合同生效的条件有: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

    3、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

    (1)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

    (2)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

    4、有特定的形式,比如书面形式。

    二、无效的情形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只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才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而对于违法的合同则不会产生法律效力。合同违法可以分为目的违法、标的违法、条件违法和方式违法等。例如,行为人旨在从事走私的委托行为,以禁止流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行为,附加不法条件的赠与行为,行为方式将产生违法后果的合同等等。

    二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这方面有的属于法律未作出强制性规定,有的是不宜由法律作出强制性规定。然而,在民法典制度中,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公共秩序不被破坏,依然要针对这类情形作出合同无效的处理。

    此外,如果合同的条款免除了一方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尽管它在形式上表现为是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的;因为这些合同条款明显有失公平,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 165人看过2024-01-31

    双方认可这是笔误,合同就有效。一方认可,另一方反对,可以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这是笔误,合同依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166人看过2024-01-31
    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是被代理人的一项权利,被代理人既有权作出追认,也可以拒绝追认,如果被代理人明确地表示拒绝追认,那么因无权代理而签订的合同就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就应该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效力待定合同中的催告权所谓催告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催促被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明确答复是否承认无权。
  • 1075人看过2024-01-31
    退休返聘签了劳务合同的辞退,即不发给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该条款的内容来看,我国法律仅规定了劳动者劳动年龄的下限,没有规定劳动者年龄的上限。目前我国现行退休制度规定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岁,依此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应视为劳动者劳动年龄的上限。劳动年龄的法定性表明劳动者劳动年龄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不受劳动者自身实际劳动能力影响。因此劳动者劳动年龄的法定年限届满之日,也是劳动者劳动年龄的终止之时。但我国的法律对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未作禁止性规定,因此离退休人员再就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