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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人看过2024-01-30

    1.去商务委办理审批,并取得批复和批准证书;

    2.再去工商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即取得营业执照。

    3.取得营业执照后要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部门)、法人代码证(技术质量监督局)、刻章(公安),最后还要去外汇管理局办理外币账户,如果有产品出口,不要忘了去海关。

    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1.投资者人数在2人以上50以下;且应至少拥有一个必备投资者;

    2.外国投资者以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出资,中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出资;

    3.有明确的组织形式;

    4.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

    5.除了将本企业经营活动授予一家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情形外,创投企业应有三名以上具备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03人看过2024-01-30
    申请设立公司应该提交的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股东首次出资为非货币性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的证明文件;
    6、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注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131人看过2024-01-30

    (一)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不确定的社会公众,不仅人数多,且相互间关系非常松散,并有随股票转让的可变性,所以,创设股份有限公司时,不可能存在全体股东共同协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必须有一些人或单位依照法律的规定,筹办创立股份有限公司所需做的各项事务,如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政府报批、制订公司章程、举行创立大会、公告招股说明书、签订承销协议等等。这些人和单位就是公司发起人。

    (二)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对于由于某种过失造成虚假出资的,不应作为犯罪处理。例如对非货币出资的评估出现一些误差造成的虚假出资等。这是因为货币以外的财产价值不能自我表现,且经常在变动中,有些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本身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由于种种原因造成评估误差较难避免,只要不是故意的,都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为了稳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其正常运作,国家特地通过公司法对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额度、转移出资或抽回股本的原则作了规范性规定,以实现国家对《公司法》规定的各类公司的监督管理。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 163人看过2024-01-30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是不适用连带责任的,但如果买卖合同有担保人的,担保人对买卖合同担保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105人看过2024-01-30
    公司解散的情形有哪几种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的,可以由董事会制订公司解散公司的方案,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是指剥夺公司已经取得的营业执照,使其丧失继续从事生产或者经营的资格。责令关闭,是指公司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行政机关做出了停止生产或者经营的处罚决定。公司被撤销,是指由行政机关撤销有瑕疵的公司登记。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104人看过2024-01-30

    (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合同、章程;

    (四)各投资方的合法开业证明;

    (五)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六)董事、监事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七)住所使用证明;

    (八)外商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九)外商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十)外商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办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十一)验资报告;

    (十二)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相关许可;

  • 290人看过2024-01-30

    一、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一)注册资本问题

    在打算进行收购公司时,收购人应该首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其中应该主要查询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情况。在此,收购方需要分清实缴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关系,要弄清该目标公司是否有虚假出资的情形(查清出资是否办理了相关转移手续或者是否进行了有效交付);同时要特别关注公司是否有抽逃资本等情况出现。

    (二)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问题

    在决定购买公司时,要关注公司资产的构成结构、股权配置、资产担保、不良资产等情况。

    1、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在出资中,货币出资占所有出资的比例如何需要明确,非货币资产是否办理了所有权转移手续等同样需要弄清。只有在弄清目标公司的流动比率以后,才能很好的预测公司将来的运营能力。

    2、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3、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的资产和没有担保的资产进行分别考察。

    4、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以及将要报废和不可回收的资产等情况需要尤其重点考察。

    同时,公司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是收购公司时所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公司的负债中,要分清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债务。资产和债务的结构与比率,决定着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二、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风险

    实践中,有许多公司都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只是在月末以及年终报账的时候才从外面请兼职会计进行财会核算。有的公司干脆就没有规范和详细的财会制度,完全由公司负责人自己处理财务事项。因为这些原因,很多公司都建立了对内账簿和对外账簿。所以,收购方在收购目标公司时,需要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详细的考察,防止目标公司进行多列收益而故意抬高公司价值的情况出现,客观合理地评定目标公司的价值。必要时,收购方可以聘请专门财务顾问来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但是,如果收购金额本身比较小,可以聘请懂财务会计的法律顾问单位,由其对收购中遇到的法律和财务问题进行综合指导。

    三、税务方面的风险

    注册资本在五百万以下的公司不会经常成为税务机关关注的重点。因此,很多小公司都没有依法纳税。所以,如果收购方收购注册资本比较小的公司时,一定要特别关注目标公司的税务问题,弄清其是否足额以及按时交纳了税款。否则,可能会被税务机关查处,刚购买的公司可能没多久就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

    四、可能的诉讼风险

    在可能的诉讼风险方面,收购方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1、目标公司是否合法地与其原有劳动者签订和有效的劳动合同,是否足额以及按时给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是否按时支付了员工工资。考察这些情况,为的是保证购买公司以后不会导致先前员工提起劳动争议方面的诉讼的问题出现;

    2、明确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不存在股权转让和盈余分配方面的争议,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签订的购买协议能够保证切实的履行,因为并购协议的适当履行需要股权转让协议的合法有效进行支撑;

    3、确保目标公司与其债权人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即使存在,也已经达成了妥善解决的方案和协议。因为收购方购买目标公司后,目标公司的原有的债权债务将由收购方来承继。

    4、最后,需要考察目标公司以及其负责人是否有犯罪的情形,是否有刑事诉讼从某种意义上影响着收购方的收购意向。

  • 213人看过2024-01-30

    企业在最开始办理的时候,必须要到工商部门去办理营业执照,无论是个人店铺还是法人,那么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流程如下:

    1、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

    2、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

    3、根据规定办理前置审批;

    4、携带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


  • 122人看过2024-01-30
    1、居间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有明确指向的居间标的时,以该标的履行地或所在地(即居间结果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在民事活动中,居间人通过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信息或进行媒介服务,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从而获得报酬。居间结果就是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也就是居间人与委托人约定的指向标的得到全面的、实际的履行,居间结果的实现可以视为居间合同得到履行,故居间标的的履行地或所在地就可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
    2、居间合同标的指向的结果地不明确时,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即居间人住所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
    居间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积极协助他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居间行为,通常以居间人所在地为居间行为的实施地,居间合同的实际履行地应当以居间行为地即居间人所在地为准,由履行居间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即由居间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 186人看过2024-01-30
    不可以。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通知,一般都认为属于要约邀请,不是要约。而投标是要约,招标人选定中标人,为承诺。招标文件的法律性质无论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角度来理解还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角度来理解,招标文件都应该是一种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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