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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3人看过2024-01-01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进行清算时,如果股东未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责任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136人看过2024-01-01
    1、适用范围不同。
    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法律效力不同。
    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3、权利专属不同。
    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
    4、内涵不同。
    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我国合同法中的合同解除包含合同。终止,二者表现为从属关系,合同解除可以代替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来使用。
  • 217人看过2024-01-01

    1、最好要一样。但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不一致,并不会对合同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2、双方会签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双方签字时间不一致时,以最后一方签字时间为准。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144人看过2024-01-01

    1、有权提起代表诉讼必须是公司的股东,非股东或者起诉时已丧失股东资格的人无权提起代表诉讼。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资格。为防止出现个别股东随意使用此项诉讼权利,造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疲于应付诉讼,难以专注于公司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必要对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资格做出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2、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应当依法先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请求,请有关公司机关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如果有关公司机关接到该请求后拒绝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才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这是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也称竭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

    3、有明确的被告,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人。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针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提起的诉讼。对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股东也可以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134人看过2024-01-01
    1、自提存有效成立时起,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有效的提存,即视为债务人履行了债务;
    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3、债权人享有随时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有法定的除斥期间。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4、对债权人领受权的限制: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时效为不变期间)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民法典》规定的提存是以清偿为目的,所以是债消灭的原因。《民法典》规定的提存并非以清偿为目的,而是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
  • 151人看过2024-01-01

    需要签字,更为保险。不签字同样具有效力。

    要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合同一般是要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的,所以盖章后并不一定要签字。

    有效合同成立的条件主要有: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没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积极的意义,应归于无效。
  • 135人看过2024-01-01
    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股东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清算组成员:

    (1)有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行为;

    (2)丧失执业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

    (3)有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 163人看过2024-01-01

    1、股东依法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一般要以公司为被告。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因此,股东依法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要以公司为被告。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四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 131人看过2024-01-01

    1、解散公司诉讼提起人资格

    公司法对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条件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2、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理由

    下列四种情形可以体现是股东僵局和董事僵局所造成的公司经营管理上的严重困难,即公司处于事实上的瘫痪状态,体现公司自治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全失灵,不能正常进行经营活动,如果任其继续存续下去,将会造成公司实质利益者即股东利益的损失,在这种情形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依法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救济渠道。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3、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被告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被告是公司,其他股东则列为第三人,当然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在解散公司诉讼中,有权利申请以共同原告的身份参加诉讼。

    4、解散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申请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股东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措施。


  • 192人看过2024-01-01

    签订合同过程中,一方存在欺诈行为,所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这份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三)没有被追认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四)情势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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