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许可人的权利义务
许可人的权利是向被许可人收取使用费。
许可人的义务是定期监督检查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向广大消费者负责,这是相对于国家和消费者而言的,而对于受让方而言,这是许可人的权利。同时,根据
《商标法》第40条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因此,许可人有义务与被许可人一道完成此程序。

2.被许可人的权利义务
被许可人的基本权利是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许可人的注册商标。
被许可人的义务是应保证其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向广大用户和消费者负责。
被许可人应与许可人一道将其商标使用权许可合同向国家商标局登记备案。
被许可人应在自己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真实名称如商品的真实产地,使消费者能够把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相同商标的商品区分开。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