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就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并且,是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而且时效是一年的时间,从第二个月发工资之日起计算。
其次,公司与员工补签劳动合同,是否支付双倍工资,根据以下情况划分:
1、补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包括未签订合同的期间
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并在申诉时效期内的,公司要支付双倍工资,员工还有权利主张。
2、补签的劳动合同期限已包括未签订合同的期间
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实践中,会将其视为员工自愿放弃权利,所以最终是无权再主张双倍工资。
所以,员工要主张双倍工资的话,可以在公司要求补签时向其主张双倍工资,若双方协商不一致,就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去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最后,在劳动关系中,员工一般处于弱势,所以及时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具有一定的必要性。若是对方未积极签劳动合同,为避免劳动权益遭受损失,要及时采取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去处理。
1、补签的合同期限不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
这种情况下,换句话说,没补签劳动合同之前的时间,公司与员工还是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为弥补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遭到的损失,员工可以请求双倍工资,并且从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一年内提出。
2、补签的合同期限已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
因为补签时包含了之前的劳动期间,实践中的做法是员工的劳动权益未受损失,所以可以免除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
1、补签的合同期限不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
这种情况下,换句话说,没补签劳动合同之前的时间,公司与员工还是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为弥补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遭到的损失,员工可以请求双倍工资,并且从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一年内提出。
2、补签的合同期限已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
因为补签时包含了之前的劳动期间,实践中的做法是员工的劳动权益未受损失,所以可以免除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
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实践中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裁员条件举证相对容易,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重整的裁定书即可,无法院出具的重整的裁定,不能以此为由裁员。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是目前金融危机下用人单位裁员的主要理由,适用此条件时用人单位必须举证证明生产经营发生了困难,且是严重的困难,这需要对企业相关财务状况进行举证,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以金融危机为幌子而进行裁员,实际上生产经营并没有受到影响,这就会让裁员行为陷入违法解雇的风险中。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用人单位需注意适用该条件时发生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并不能立即裁员,而是先要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方可裁员。如果未经变更劳动合同即裁员,也属于违法解除合同,需承担违法解除合同的法律责任。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注意这里是“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客观经济情况”一般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兼并、分立、合资等。
工伤赔偿后不可以追偿。
工伤事故如果是外界暴力行为引起的,则事故存在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一是基于侵权的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二是基于劳动合同的工伤保险赔偿法律关系。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即工伤赔偿和损害赔偿。
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未办理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工伤赔偿。侵权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向侵权人行使,用人单位无权行使,如果用人单位能行使所谓“追偿权”的话,实际上是剥夺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