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达到以下期限的,可以开除:在实践中员工连续旷工15天可以开除,具体可以根据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来执行,旷工开除的规章制度应当已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告知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临时工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5)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6)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怀孕期劳动合同到期的,会自动顺延到法定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为,如果是公司决定不续签或者降低原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公司需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如果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没有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公司未在一年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以及员工与公司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员工无过错的等条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公司辞退员工,如果是违法辞退的,要赔偿给员工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则是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补偿给该员工半个月的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