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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8人看过2024-01-0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两年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期限内补足,并处滞纳金,逾期不补足的处罚款,但对不会对劳动者进行赔偿。
  • 115人看过2024-01-05

    1、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不能约定解除;而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企业违反竞业协议承诺未支付补偿,劳动者经催告后仍不付补偿,此时劳动者可以行使对竞业限制协议的合同解除权,免除相应的竞业限制义务。单位提前1个月通知可以放弃竞业限制。

    2、竞业禁止针对的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竞业限制针对的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竞业禁止针对的是在职人员;而竞业限制针对的是离职人员。

    4、竞业禁止针对的在职人员只要未离职,就一直适用;而竞业限制针对员工的限制为离职2年以内。

    5、单位对竞业禁止人员不需要支付补偿;而单位对竞业限制人员在离职后必须补偿,而不是在职期间支付保密费。

    6、竞业禁止的生效是依据法律(只要成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竞业限制以单位支付补偿金为生效条件,补偿金不明的,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补偿金。

  • 109人看过2024-01-0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为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延长了劳务派遣期限较短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防止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串通规避有关应当符合法定情形规定的行为。

  • 109人看过2024-01-05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因此,只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那么,上班时间应该算作工伤。

    两个条件分别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三)“突发疾病死亡”是指:

    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 112人看过2024-01-05

    1、收到offer并不一定是录取。公司在并不确定招录人数的时候,会给予应聘者“口头上”的offer,等到公司确定招录人数之后,“口头上”的offer就会失效,面试官也不会主动联系应聘者。

    2、公司发布offer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口头上”的offer;另一种是正式书面offer。一般情况下,大公司都会给应聘者发布正式书面offer,这种以电子版的方式告知应聘者录取情况可以相信。

    3、在收到正式书面offer之后,就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这种才是正式录取。应聘者要知道只有签订劳动合同之后,自己才真正成为公司的成员,大公司都不会出现“口头上”的offer。

  • 105人看过2024-01-05

    1.员工正常离职,离职当月一般是不能再次进入该公司。在次月可以再次入职。

    2.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员工离职后合适才能再次入职,只要员工和单位协商一致就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3.在企业实际操作过程中,因为员工当月工资需要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结算,员工当月离职后,如果当月再次入职,会导致单位工资计算出现问题,可能将员工以前上班考勤覆盖掉,无法计算员工当月离职前工资。离职员工需要在单位将当月工资计算完毕之后,次月再次入职。

  • 112人看过2024-01-05

    按实际出勤计算,离职月应发工资=月薪÷21.75×离职月出勤天数。

    如果劳动者有加班,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加班费计算基数计算加班费。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 102人看过2024-01-05

    1.竞业限制期限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外的。

    2.竞业限制期限,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相关人员到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3.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104人看过2024-0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108人看过2024-01-05

    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

    一、承担责任范围

    1、企业在进行专业分包时,总承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实行管理,双方都要对分包的工程以及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一旦出现问题,发包人可追究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双方的责任;

    2、劳务分包,分包人可自行进行管理,只对总包或者分包人负责,然后总包和工程分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在这个过程中,劳务分包人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二、分包所需资质

    1、专业分包企业,应当具备相应工程的专业承包资质,在资质标准中,专业承包资质共有36种;

    2、劳务分包工程,需持有劳务资质,劳务资质只有一种,不分类别。

    三、合同标的指向

    1、专业分包合同指向的标的是分部分项目的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包工包料;

    2、劳务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包工不包料,俗称“包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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