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股东一旦出资,对出资的财产就没有所有权了,相应地取得了公司的股权,股权又分为身份性(如表决)、财产性权利(如分红)等。出资的财产则为公司所有,公司以这些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这些财产也是公司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基础。
法人失信股东一般不会受影响。企业失信一般来说是由该企业的法人代表来承担责任的,是不会连累公司股东,除非公司股东有直接责任。一般情况下,基于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股东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但股东滥用权利的除外。股东仅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没有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的义务。
职工探亲假天数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探亲假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探亲假20天,两年探亲一次的,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一次探亲假20天。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可以,未成年人理论上是可以担任公司股东的,因为在《公司法》当中,对股东的年龄并没有做出任何限制性的规定。未成年人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其股东权利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未成年人的发起人资格未作明确规定,理论上只要未成年人符合公司法对于发起人的资格要求就可以成为发起人。公司法对于股东年龄并没有限制,因此未成年人是可以成为公司股东的,但是其股东权利应当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因为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年龄、智力状况不足以处理公司设立相应事务。
退股股东是不享有股东查阅权的。该权利一般只能是持有股份的股东才可以享有。股东查阅权,是指公司股东拥有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一般主要涉及公司财务方面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1、合作医疗是不需要补交。合作医疗是一年一交的,交一年保一年,某一年没有交的话,这一年就不享受保障,但下一年还是可以交的。
2、新农合的参保是基本村民自愿的原则,断交的费用可以补上,但不需要补交,交的合作医疗只是保当年的医疗,补交前几年的没有意义,只会浪费钱,只要补缴当年的即可。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贯彻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坚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
法人失信股东一般不会受影响。企业失信一般来说是由该企业的法人代表来承担责任的,是不会连累公司股东,除非公司股东有直接责任。一般情况下,基于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股东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但股东滥用权利的除外。股东仅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没有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的义务。
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