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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7人看过2024-01-12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117人看过2024-01-12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4.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282人看过2024-01-12

    劳动法关于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每个公司不一样的规定,一般是三天。

    相关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108人看过2024-01-12
    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178人看过2024-01-12

    1、挂靠公司交社保是缴纳五险的,即是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这五险,而个人只能缴纳养老和医疗两险。

    2、缴费金额不一样。挂靠公司交社保是按照岗平工资工资基数,是上年度该地区社保缴费基数的60%-300%之间可根据公司情况自行选择;而个人只能按社保缴费基数全额缴纳,据悉每个地区的社保局也分为几档进行选择性缴纳。

    3、挂靠公司交社保和个人自行缴纳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是不一样的。

  • 107人看过2024-01-12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时,双方均同意终止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双方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双方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提出续订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以经济补偿金的2倍支付赔偿金。

    (五)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续签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 109人看过2024-01-12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 107人看过2024-01-12

    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是: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是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话,则按1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按照半个月的工资计算。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112人看过2024-01-12

    1.《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2.根据这一规定,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

    3.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

    4.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劳动合同没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 552人看过2024-01-12

    合伙人入伙后可以直接打理合伙事务,但是,在实际打理合伙事务时受到伤,因为是为工作致伤,所以有些人以为可以申请工伤。不过,能不能申请工伤,可以先确定是否有相关的约定。
     首先,如果合伙人间对此做了明确约定的,比如约定打理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出现受伤的,将按照工伤处理,那么现在就可以按规定做工伤认定。
    其次,如果没有约定可以认定工伤的,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工伤认定,得先确定是否满足工伤条件。
    按规定,构成工伤的条件有如下:
    1、主体要求:必须是劳动者。所以,如果打理合伙企业时受伤的是合伙人之一,而且也没按约定另外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这就不属于劳动者。
    2、主观方面:打理事务受伤必须是非基于本人意志造成的事故伤害,如果是因为自己的过错,或是遭到他人的故意伤害,那么这就可以排除工伤,而应按损害赔偿处理。
    3、时间方面:受到伤害时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内,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外遭到伤害,将不能认定工伤。
    4、地点方面:必须是在工作场所或者与工作有关的场所受到伤害,除此之外的场所受到伤后,因为不能取得联系所以就不能认定工伤。
    5、原因方面:受伤必须是工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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