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用工管理
  • 139人看过2024-01-12

      在职职工非因公死亡的可以获得下列补偿:

      一、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

      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 507人看过2024-01-12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1、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1)企业养老保险缴费21%;

    (2)个人养老保险缴费8%;

    (3)养老保险是为了老有所养,劳动者到法定退休年龄可领取退休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 117人看过2024-01-12

    1、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112人看过2024-01-12

    公司合并后,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113人看过2024-01-12

    一、休年假时的工龄,应从工作开始计算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时用的“工龄”指的是劳动者连续工作的时间,不限制于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简单来说员工在之前的公司已经工作了十年,新到本公司的,也可以享受10天的年休假。

    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又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合并计算工龄

    不少单位在合同到期时不愿支付经济补偿金,又不愿意让员工的工龄增加,便采取了更换劳动合同主体,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方法,企图规避法律制度,但其实除了劳动合同中甲方的名称不同,员工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甚至工资待遇都完全相同。这种时候工龄应当合并计算。

    三、将员工调到子公司,未给予经济补偿,合并计算工龄

    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关联企业间的工作调动,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合并计算工龄

    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员工由原企业调动到关联企业工作,本质上属于员工被用人单位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形,在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就应当合并计算工龄。


  • 115人看过2024-01-12

    用人单位与童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是无效的。
    童工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不能使用童工,与其签订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要由具备法定的主体资格的单位和劳动者来协商签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112人看过2024-01-12

    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 110人看过2024-01-12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当根据以下程序进行: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 110人看过2024-01-12

    一、用人单位通过怎样的程序才能实施经济性裁员

    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的,需要经过的程序包括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106人看过2024-01-12
    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如果用人单位从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签合同的,可以与劳动者补签合同,并且从第二个月起每月支付给劳动者双倍工资,最多支付不超过十一个月。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