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用工管理
  • 161人看过2024-01-13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双倍工资的惩罚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面临一个信用风险,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原达成口头协议,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最终没有满足劳动者的一定的需求,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部门举报,而要求支付两倍工资,所以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和风险也应签订劳动合同。
    2、认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需要注意的一个概念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曾经有人将不定期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混淆,认为既然是无固定期限,则可以随时通知终止合同,这是错误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在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钱可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长期合同,因此其也是有期限的,只是不便于统一而已;当然即使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是捧上铁饭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时间上是不双方再约定,其他问题也是需要双方约定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则如果劳动者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便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单位降低了劳动者的可选择的性,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便可能出现物可用之人或为发展另聘人才而闲置前任的情形,造成人员与资源的浪费。
  • 176人看过2024-01-13
    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该职工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由学校重新分配。因此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
  • 215人看过2024-01-13
    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该职工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由学校重新分配。因此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
  • 1019人看过2024-01-13
    见习期辞职怎么处理:
    1、在不超过试用期期限的见习期内随时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单位。但在已经超出了试用期的见习期剩余期限内,因自己的原因提出辞职则不适用上述规定,构成违约,是否要交违约金以及数额的多少,需要根据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而确定。
    2、如果员工在见习期内辞职,并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由于这类纠纷从性质上说仍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存续与否而产生的,因此双方可以按照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处理争议。
  • 262人看过2024-01-13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142人看过2024-01-13
    用人单位担负的举证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劳动争议事项涉及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书面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记录。
    3、劳动争议事项涉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规章制度通过程序和公示程序的相关证据。
    4、其他与劳动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 142人看过2024-01-13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1055人看过2024-01-13
    不签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没有好处。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不签劳动合同需要面临以下风险:
    1、用人单位不签订合同,职工有权要求双倍工资差额。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劳动者无论在职还是在离职后的一定时期内,都可据此要求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这是法律赋予职工的权利,并非“报复”单位。
    2、单位不签合同超过一年,视为与职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由此来看,用人单位在“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仍负有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而且自“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到劳动者退休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而不再有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随时辞职,且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果签有劳动合同,职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时需提前30天通知单位,而且必须是书面的,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要赔偿;但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即使单位找不到人接替其岗位,职工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作为企业管理者,必须及时改变观念,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 137人看过2024-01-13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其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求职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由于目前我国处于市场经济时期,跳槽、转型、创业等种种原因都可能造成短期的失业,所以目前的失业保险对于很多人来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
  • 132人看过2024-01-13
    单位不签合同要承担责任。
    1、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