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员工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员工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员工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员工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7、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另外,提醒如果员工有人事档案在公司的,要办理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如已有下家单位愿意接受保管的,也可以。
8、其他形式的离职,如劳动合同到期的,就直接不续签,正常办理工作交接,是不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的。
员工被公司劝退应该怎么维权
对于员工被公司劝退,可以按照如下方法进行维权:
1、如果被单位劝辞,您可以不同意,但是一定不可以自作主张不上班,单位口头同意也不行,必须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最好是书面证据,也可以是录音、手机短信等)不上班是单位的同意才可以考虑选择不上班。根据很多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任何经济补偿,因此,不要不注意这个问题导致这个严重的后果。
2、如果一旦争议已经产生,您一定想好办法补救,证明当初不上班不是你故意旷工,而是用人单位的授意,可以通过人证,最好再辅助于其他证据,录音往往是比较容易取得的证据。
3、再有,如果单位以您旷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开除您,您就要看看该规章制度指定的民主程序和是否对你有公示,如果你从来没有见过这个规章制度,那么依据它对你做出的开除决定你可以质疑他的合法性,提出异议。
辞退员工分三种:
(一)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过教养的。
(二)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性裁员。根据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2、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合法。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需要与劳动者协商。除非公司与员工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可以单方调整员工岗位外,其他情况下通常需要跟员工协商之后才能调整岗位。
1、用人单位调岗降薪不合法。
2、调岗调薪属于擅自变更劳动合同。
3、变更劳动合同必须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没有协商一致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
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因为经营不善,需要进行破产重整的,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原来的劳动合同,这是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形。在这时候,劳动者依然可以要求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公司,向自己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已经被宣告破产,这时候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可以按照这样计算:
(一)经济补偿金的具体金额应当按该名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就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二)对于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是不满一年的,可以按照一年来计算;
(三)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可以直接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经济补偿金,需要按照该名劳动者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
公司倒闭员工满一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该条款,我们可以理解如下:
劳动者只需要最长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用人单位审批同意。
三十天,是劳动者的义务,而非是权利。用人单位可以放弃或者减少,但最长不超过三十天。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规定劳动者提出辞职,至少需要提前三十天(非试用期),是出于维护用人单位权益的角度。是避免劳动者突然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三十天是一个“预告”时间,是让用人单位可以招聘新的接替人员、为劳动者离职做充足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