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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人看过2024-01-05

    一般情况下,一个合同只要具备三个条件,就应认定合同成立。即:

    一是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

    二是合同标的,

    三是数量。

    这就是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少一个条件都难以认定合同成立。

    若无法认定合同是否成立的话,肯定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自然也不能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供保障。

    合同主要条款不全是否会导致合同不成立,这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经常发生的争议。
  • 133人看过2024-01-05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主要有: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

    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

    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 158人看过2024-01-05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能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用工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都是合理的,超过两个月在签订则属于违法。
  • 174人看过2024-01-05

    隐名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表明被代理人身份实施的代理行为。

    隐名代理在中国立法上的构成条件包括:

    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代理人是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实施隐名代理行为;

    代理人实施隐名代理行为是以其与被代理人之间的约定或法律允许隐名代理为前提的。

  • 138人看过2024-01-05

    仓单作为收取仓储物的凭证和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依据法律规定还具有转让或出质的记名物权证券的流动属性,它应当具备一定形式,其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民法典》及物权凭证的要求,使仓单关系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并适当行使自己的权利。

    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1.仓单上必须有保管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否则不产生仓单法律效力。

    2.仓单是记名证券,应当明确记载存货人的名称及住所。

    3.仓单应明确详细记载仓储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等物品状况,以便作为物权凭证,代物流通。

    4.仓单上应记载仓储物的损耗标准。损耗标准的确定对提取仓储物和转让仓储物中当事人的物质利益至关重要,也是处理和避免仓储物数量、质量争议的必要环节。

    5.仓单上应明确记载储存场所和储存期间,以便仓单有人及时提取仓储物,明确仓单利益的具体状况。

    6.仓单上应记载仓储费及仓储费的支付与结算事项,以使仓单持有人明确仓储费用的支付义务的归属及数额。

    7.若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仓单中应写明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及保险公司的名称,以便明确仓单持有人的保险情况。

    8.仓单应符合物权凭证的基本要求,记载仓单的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的时间。

  • 221人看过2024-01-05

    安全保证金的意思就是如果对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承诺的任务的话,你可以通过申诉索取赔偿,而安全保证金就相当于商户所缴纳的押金。

    一般的保证金是指履约保证金,它是买卖双方确保履约的一种财力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担保形式。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商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保证金包括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和合同履约金等形式。

  • 130人看过2024-01-05
    有法律效力。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
    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 128人看过2024-01-05

    该要约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取消该要约,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由此可知,具备一定条件的要约是可以撤销的,但在特殊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

  • 166人看过2024-01-05

    公司属于法人范畴。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公司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也可以授权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相应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不受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否的影响。

    所以,实践中为方便联系,往往由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授权的人在合同上再行签字,但是在公司加盖公章的前提下,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否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和履行等。如果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或者法定代表人依据法律或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公司没有盖章的话,则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这样合同才能成立和生效,合同内容才能对当事人形成约束力。

  • 141人看过2024-01-05
    当事人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道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如果不是商业秘密,当事人均可以使用这些信息。比如当事人要购买一种机器,可以向很多生产或者出售这种机器的商家发出要约邀请,邀请向他们发出要约,介绍所生产或者出售的机器的价格、性能、技术指标等。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会了解到这种机器的性能标准、技术细节等许多情况,这样就可以更有把握地选择商家订立合同。
    但是,如果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悉到商业秘密,情况就有很大不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都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有义务不予泄露,也不能使用。如果违反规定,则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在有的情况下,虽然一方当事人没有明确告知对方当事人有关的信息是商业秘密,基于此种信息的特殊性质,按照一般的常识,对方当事人也不应当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否则有背于诚实信用原则,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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