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虚假出资的具体类型如下: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帐单、对帐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帐户后又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项款项;
5、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
1、公司进行债务融资的,公司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表决是否进行债务融资,表决通过的,可以债务融资。
2、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1、成立清算组。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馀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5、分配剩馀财产。
6、终结清算工作。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7、工商局领取注销登记有关文件并办理注销公告。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股东代表公司撤销合同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2.因欺诈订立合同;
3.因胁迫订立合同;
4.因乘人之危订立合同等。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行使合同撤销权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公司破产后法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依照《企业破产法》条律,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为法人代表比人具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这些身份中的一个或者多个,所以一旦被认为是因“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字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承担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还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对今后的任职还是有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