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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人看过2024-01-27
    不需要。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同时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这是修改公司章程不需股东会表决的唯一例外。申请办理公司章程章程变更备案,可持股东会决议原件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盖章,不需要公司股东在章程修正案上盖章(签字)、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即可)。
  • 100人看过2024-01-27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四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20 xx年xx月xx日

  • 100人看过2024-01-27
    一般的小型私营企业股权转让不需要资产评估,但如果涉及以下内容的,需要资产评估:(1)涉及国有资产和证券相关两个方面,此外,涉及到中外合资企业,税务部门往往也会要求提供资产评估报告。(2)根据《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涉及到企业重组的也需要提供资产评估报告。(3)私营企业股权转让给国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的,也需要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 100人看过2024-01-27

    有营业执照不一定就是法人,比如分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营业执照地址需要提供《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租房合同或者是不动产权证书。

  • 100人看过2024-01-27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将其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现实中往往出现将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混淆的情况,其实两者之间有以下几点区别:

    1、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中资金的受让方不同。股权转让的资金由被转让公司的股东受领,资金的性质是股权转让的对价;而增资扩股中的获得资金的是公司,而非某一特定股东,资金的性质是公司的资本金。

    2、投资人对公司的权利义务不同。股权转让后,投资人取得公司股东地位的同时,不但继承了原股东在公司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原股东相应的义务;而增资扩股中的投资人是否与原始股东一样,承担之前的义务,需由协议各方进行约定。

    3、出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变化不同。股权转让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并不发生改变;而增资扩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必然发生变化。

    4、增资扩股后公司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不变,股权转让后公司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会发生改变。因为增资扩股一般会导致原股东股权的稀释,但不影响原股权的计税基础,对企业增加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属于股东新投入的资本金,对股东的投资款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中原股东获得转让资金后,扣除股权的计税成本及相关税费确认“财产转让所得”征收所得税,但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同时根据股权转让的比例调整原股东股权的计税基础。


  • 121人看过2024-01-27

    不需要。发起清算的法定事由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人民法院依照本法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对持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请求解散的。

  • 100人看过2024-01-27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将其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现实中往往出现将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混淆的情况,其实两者之间有以下几点区别:

    1、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中资金的受让方不同。股权转让的资金由被转让公司的股东受领,资金的性质是股权转让的对价;而增资扩股中的获得资金的是公司,而非某一特定股东,资金的性质是公司的资本金。

    2、投资人对公司的权利义务不同。股权转让后,投资人取得公司股东地位的同时,不但继承了原股东在公司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原股东相应的义务;而增资扩股中的投资人是否与原始股东一样,承担之前的义务,需由协议各方进行约定。

    3、出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变化不同。股权转让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并不发生改变;而增资扩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必然发生变化。

    4、增资扩股后公司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不变,股权转让后公司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会发生改变。因为增资扩股一般会导致原股东股权的稀释,但不影响原股权的计税基础,对企业增加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属于股东新投入的资本金,对股东的投资款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中原股东获得转让资金后,扣除股权的计税成本及相关税费确认“财产转让所得”征收所得税,但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同时根据股权转让的比例调整原股东股权的计税基础。


  • 100人看过2024-01-27

    第一,资金受让方不一样。增资的受让方是公司,转让的受让方是原股东。

    第二,增资就是增加注册资本,而转让不会增加注册资本。

    第三,增资后,新股东和原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是否一样,需要做另外的约定。而转让的新股东与原股东一致,不但继承了原股东在公司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原股东相应的义务。

    第四,增资需要开股东大会,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转让则是半数的股东同意即可,只需书面通知,不用开股东会。

    第五,增资一般体现出公司的实力,告诉别人公司在发展。而转让一般体现在团队建设上,告诉别人我们又来了一个牛人。

    第六,增资进来的钱不用交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原股东需要交税。


  • 100人看过2024-01-27

    股权转让时,出让股东应尽量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协调公司作出之前

    如公司大股东存在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情形的,股东可在未形成分红决议的情况下起诉要求公司分红。

    如果公司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导致股权转让时无法通过股东会决议形式明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股权转让股东可在未形成分红决议的情况下先起诉要求公司分红。

    分配的股利归出让股东所有的,则建议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股权转让之前股利分配归属于出让股东所有,由公司直接支付给出让股东,并由公司在该份股权转让协议上加盖公章。

  • 100人看过2024-01-27

    一、股权转让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进行的流程

    依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法》对股东之间的转让并无其他规定,但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流程主要是: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该项修改无需股东会表决);

    3、缴纳税款,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二、向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流程

    1、召开股东会,提请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及确认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4、缴纳税款,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价格的认定不能一概而论,应从以下几方面事实作为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以股权的真实价值为依据。

    股权的真实价值,即股权所对应的公司资产的价值。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的价值应等同于公司整体资产的价值,而公司的资产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实际是由公司的全部股权所构成。故股权转让实质上是对公司资产的转让,按照等价的交易原则,其转让价格应等同于被转让股权所对应的公司资产的价值,这是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最常用的依据。

    2、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依据。

    在某些情况下,股权转让的价格可能与其真实价值不符,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股权转让的当事人可能脱离股权的真实价值而另行确定股权的转让价格。

    3、以工商登记材料的记载为依据。

    工商登记作为企业内部状况对外公示的主要手段,其法律效力应得到足够的尊重,工商登记材料中所记载的股东持股状况、出资数额和股权价值是公司债权人向公司和股东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也是股东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原因之一。

    4、以合法有效的合同为依据。

    在审判实践中,还可能发生当事人签订的多份股权转让合同中,有某些合同应属无效的情况。此时即使无效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亦不能以此作为认定股权转让价格的依据,否则即有鼓励和纵容当事人违法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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