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每股净资产按照账面所有者权益合计该股东在公司所占股份比例来计算。股权转让通常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一般是以用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股东在转让股权时,股权的价格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合理的价格,也可请会计机构或评估机构来计算。
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的区别及税收差异
1、转让的客体不同。
资产转让的客体为资产,股权转让的客体为股份。
2、来源不同。
资产来源于三个方面,即股东(出资人)对于公司投入的资本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和通过举债所获得的资金来源。
股权则不同,它只存在于公司中,不是公司制企业就不存在股份。
3、交易的主体不同。
资产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权的所有者是股东。
4、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不同。
一旦转让活动被认为是资产转让,就应缴纳增值税,而如果被认定为股权转让,则不需缴纳增值税。
5、获得的权利不同。
资产收购获得是对企业全部资产的实质性经营权,即资产收购交易完成后,收购企业对向被收购企业已收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存货等可直接或派人组织实施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所经营的资产享有绝对的处置权。
一、个人股东转让股权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居民企业股东转让股权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非居民企业股东转让股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所取得的所得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一)计算股权成本的币种
非居民企业股东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成本价。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成本价。
(二)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情形,如何确定股权成本
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成本价,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首次投资时的币种。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来说只要签订的代持股协议的话,只要满足公司法的相应解释,就可以有法律效力了,并不是说一定要办理公证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来说只要签订的代持股协议的话,只要满足公司法的相应解释,就可以有法律效力了,并不是说一定要办理公证
不一定要公证,可以视情况而定。
我国对合同形式采用以不要式为原则,一般不加限制,法律只规定特定种类的合同必须具备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
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无违法事项,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是有效力的,是可以产生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
公证形式只是其中一种,公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的方式,订立合同时所采取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机关一般均以合同的书面形式为基础,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过公证的合同具有最可靠的证据力,当事人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我国法律对合同的公证采取自愿原则。合同是否须经公证,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要求必须公证的合同就须公证,不经公证不生效。但对一些重要的合同种类,法律也可以规定必须进行公证。当事人和法律都可以赋予合同的公证形式以证据效力或者成立生效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