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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5人看过2024-01-28
    股东变更对原股东原则上没有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但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原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偿还责任的,原股东必须履行偿还义务。
  • 111人看过2024-01-28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如果章程中规定的股权转让程序与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一致,或者没有规定的,则由不同意的股东购买该股权,如果不购买的,则视为同意转让。

    3、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112人看过2024-01-28

    不需要

    股权转让其他股东没有必要到场。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本人到场,但是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他人;如果是委托他人变更的话,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证明。多个股东的,可以一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 111人看过2024-01-28

    要求对公司进行清算。

    1、注册公司如果法定代表人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公证的),需要本人亲自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 113人看过2024-01-28

    新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成立一个新的股份公司,通常由给钱最多的股东主持,然后一起选举董事,监事,工人等一些公司章程。以下这篇是关于新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的范文,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新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一:依据《公司法》有关限定,本公司全体股东召开会议,对设立公司形成决议,现将会议情况和决议情况记录如下:会议时间:年月日会议地点:会议性质:临时会议通知情况:本次会议由给钱最多的股东召集,并由其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到会情况:参加会议股东:;弃权股东:无会议主持人:首次会议由给钱最多的股东主持。会议决议情况:到会股东中,表决赞成股东所持股份为万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表决反对的股东所持股份0万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东所持股份0万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0%,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决定拟设公司的名称:

    二、决定拟设公司的住所:

    三、决定拟设公司的经营范围:给钱万元、给钱万元、给钱万元

    五、决定拟设公司的组织组织:

    1、公司设董事会,选举、、为董事。

    2、公司设监事会,选举、、为监事。其中为工人代表。

  • 111人看过2024-01-28

    不一定会分到钱,只有在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均受清偿之后才能分配给股东(所有者)。根据《中国企业破产法》第37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后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的范畴,包括了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 110人看过2024-01-28
    公司破产不需要股东同意。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公司破产与否是不需要公司股东同意的,而是由法院进行裁决。股东可以协商一致将公司清算、解散。当然,股东也算是公司的债权人,债权人和债务人具有破产申请权。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称为自愿破产,由债权人提出申请的,称为非自愿破产。
  • 112人看过2024-01-28
    在国有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应当认定其构成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公司仍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对该股东进行除名等处理,并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
  • 106人看过2024-01-28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解散后未按规定通知债权人的,造成债权人的权利受损的,债权人可以追究股东的责任。
  • 102人看过2024-01-28

    股东变更的时间是没有具体的要求。

    股东变更需要的流程有:

    1、公司委托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制式表格,可网上下载);

    2、变更登记申请书(制式表格可下载);

    3、原股东会决议;

    4、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

    5、新股东会决议(如果变更股东不涉及法定代表人、监事、经理等的变化,则不需要);

    6、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监事、经理不发生变化则不需要);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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