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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不能。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二次转让出售,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所以,股权质押需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需要到证券结算机构登记,未上市的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审批机关办理审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激励给内部员工只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就不违法。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股权激励给内部员工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注意相关法律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17

    协议的主体。通常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该是公司股东,受让方则可以是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可以是公司股东外第三人。

    股东会、或者其他股东的意见或决议。公司股东在对外第三人转让股权之前,必须要先征求公司其他股东的意见。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 356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合理避税的方法:

    1、利用分红减少股权转让退出成本

    个人股东持有的股权分红时,按照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或别的组织持有的股权分红时,居民企业免交企业所得税。因此在股权转让退出时,可以先将账面赢利以分红的方式先行处理。

    2、按出资比例改为优先分红

    《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也就是说优先分红在法律上是有根据且可行的。

    因此企业在股权转让退出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将利润优先分配给退出企业的方式,为退出方减少转让盈利,从而减少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离岸公司到境内投资的模式

    以设立多层级的离岸公司到境内的投资模式,通过多层次的离岸公司合理避税,其股权结构一般设计为:成立离岸公司A——再设立一层离岸公司B——在香港设立投资公司C——投资内地从事实体经营的公司D。

    在股权转让退出时,可以通过转让其中一层离岸公司,使境内的实业公司股权变更被隐藏。

    4、降低公司净资产,减少股权交易税金产生

    股权转让前一段时间(6个月至一年),通过增加坏账准备计题等财务安排等有效降低公司净资产;如果自然人股东尚100%持有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通过业务交易,选择合适的交易并适用的税种等减少股权交易税金的产生。

    5、利用知识产权避税

    自然人股东在转让股权前,将预先持有于自身名下的商标、专利或著作权对公司进行增资,由于评估价格可控,所以将极大地增加其自身权权益,进而在股权转让时可以极大限度地避免交易税金的产生。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民法典》合同编的一般规定。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 100人看过2024-01-17

    1、注意核查股权出让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拟受让的股权股份是否有作质押、冻结等情况;

    2、注意验证股权出让方有无签署过含有禁止或限制拟出让股份转移条款的合同、协议等文件,股权出让方有无司法裁判或其他原因而限制本次拟出让股份转移的情况。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份公司注册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条件,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质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质。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半数以上的人必须有中国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人数必须达到法定,且要有发起人2人以上200人以下。如果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2、发起人认缴且公开募集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满足法定资本额。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下限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于有具体要求的公司,注册资本下限需高于上述下限,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投资可采用货币或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进行。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支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核实财产,折合成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其财产权应与发起人转归为公司所有。

      3、股份发行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法律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是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所说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的发行,是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一个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的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发行,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分为股份,每股数量相等。公司股份为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的形式设立的,发起人书面确认公司章程规定并出具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以筹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中的股份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公开征集。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

  • 100人看过2024-01-17

    权证是一个与股票有着很大区别的金融品种,投资时应当注意七大要点:

    1.投资权证应当特别注意控制风险。由于权证是一种高杠杆品种,其涨跌幅度会远远大于股票,投资者应当注意控制仓位,不要盲目追高,以免造成重大损失。

    2.不要像投资股票一样投资权证。不少投资者在买卖股票时,习惯在套牢之后不再操作或不断补仓。这种操作策略在权证投资中是十分忌讳的。因为股票只要不退市,总有其价值,但权证具有时效性,到期以后就自动退市,不具备行权价值的权证在到期之后将变成废纸一张。

    3.计算权证的价值并不是简单等于"股价减去行权价"。决定权证价值的因素很多,包括正股股价、正股的波动率、权证的剩余期限、无风险利率、行权价格、红利收益率等。投资者可以利用权证计算器来计算权证的理论价值。

    4.权证的价值会随着时间流逝。权证有一定的存续期,随着时间的流逝,权证的价值也会逐渐消减,而且越临近到期,时间价值耗损越快。

    5.权证可以做"T+0"交易。根据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权证是允许在当日进行多次买卖的。

    6.权证的涨跌停板幅度是变化的。其计算公式为: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25%×行权比例;权证跌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在-(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当计算结果小于等于零时,权证跌幅价格为零。因此,当正股位于不同价位时,权证的涨跌停板幅度就会不一样,而不像股票那样固定在10%。

    7.权证价格的变化幅度与正股变化幅度不一定完全一致。虽然正股股价变化会影响权证价格,但权证价格同样受到其它因素制约,因此两者之间的走势可能出现差异。

  • 100人看过2024-01-17

      我国法律规定,股东之间同股同权,虽然占股不同,有不同的投票权,但大股东无权强制收购小股东的股份。

      小股东转让股权,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可以有受让的优先权;所以,大股东如果要收购小股东股权,或者与小股东协商一致收购,或者接受小股东转让条件从而实现收购。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股权变更转让是常见的现象了,公司股权转让同时,需变更公司章程,到工商部门办理章程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17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的筹备组没有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因公司筹备组行为发生的民事诉讼,公司依法成立的,以公司为当事人,公司未成立的,以负责成立、组织筹备组的创办人或发起人为当事人。因此,股权转让的诉讼人应当按照上述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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