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00人看过2024-01-17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东代表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1)如何转让

    (2)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及交割合同;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7、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

    8、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9、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10、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11、新股东承诺书;

    12、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简历;

    13、原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4、新股东身份证明,非当地户籍的需要暂住证,法人股东需要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的处罚如下:

    《公司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100人看过2024-01-17
    特殊情形的股权转让是什么
    1、股权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赋予了公司章程的自主权,即在公司章程没有做出相反规定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2、股东的赠与行为:赠与是所有权行使的一种方式,股东股权的赠与,存在两种可能,其一是赠与其他的股东,其二是股东对非股东的赠与。第二种情况的赠与如章程中有明确规定,可从其规定,如无明确规定,可能会影响股东之间的信赖关系。
    3、执行中的股权转让:对股权执行应进行评估和拍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在拍卖过程中按拍卖的价行使购买权。
    4、离婚中的股权转让: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时,有限公司中的股份可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如果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的办理流程:

    一、由股东会(股东大会)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对经营范围做出变更;

    二、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

    三、由公司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如果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则应当在依法取得批准后,再向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17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 100人看过2024-01-17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 100人看过2024-01-17
    我国法律目前没有专门的法条规定股权转让违约金问题,这实则是一种合同交易行为,因此可以参照相关司法解释参照适用。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不乏有约定高额违约金的案例,但在审判实践中,主要以补偿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原则,认定违约责任以及损害赔偿。
    依照法律规定,违约金过高的,违约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调整。
    这时人民法院将会结合违约行为的情节过错程度,守约方的实际损失综合加以考虑,并且酌情认定相关数额,通常不会直接依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比例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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