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债权或者股权不得作为呆账核销:
(一)借款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银行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追偿的债权。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逃废或者悬空的银行债权。
(三)因行政干预造成逃废或者造成悬空的银行债权。
(四)银行未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五)其他不应当核销的银行债权或者股权。
股东未出资的,需要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公司的债权人承担债务
债权人也有权向法院提出请求,请求股东在上述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采用综合评估确定股权转让的基准价格
实践中股东自愿转让股权是股权转让的最为普遍的形式,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股东转让股权是股权转让中的一种特殊形式,两者在股权转让前先确定基准价格上是相一致的。转让双方首先应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评估,确定转让基准价格,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转让价格。法院在强制股东转让股权时,应通过审计、评估确定转让的基准价格。股权转让基准价格即股权转让参考价格,可以是公司的净资产额。在采用了前述的一种或几种甚至其他更多的计算方法后,有的当事人还会结合公司不良资产率、国家产业政策等因素确定转让价格,这样得出的转让价格比较接近股权的实际价值。
二、引入市场机制转让股权
转让基准价格确定后,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对转让双方经协商确定的转让价格,只要未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在股权的转让中,还可以通过拍卖、变卖的方式转让股权,拍卖、变卖价格就是转让价格。拍卖和变卖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相对其他四种方法,更能体现股权的市场价格,是一种比较科学的方法。在股权的强制转让中,应参考股权转让基准价格确定拍卖的保留底价,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转让股权
成为股东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出资表》;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股东或发起人姓名变更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一般公司破产后不会对股东有影响,公司破产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此外,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没有效,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股权转让的受让人是善意取得股权的,不能一概认定转让合同无效。